鄧正健
鄧正健

香港寫作人。著有個人文集《道旁兒》(2017)。 追蹤我的其他平台: https://ko-fi.com/tangchingkin https://linktr.ee/tangchingkin 合作邀約: [email protected]

AI時代的藝術品:藝術可以不是由「人」創作嗎? (二之二)

左圖:《智能叛侶》(Ex Machina);右圖:《茲瑪藍》(Zima Blue)

【前文提要】

(二之一)借班雅明的思路,AI藝術進一步令藝術(及藝術家)的靈光消逝,並這場「科技解放藝術」的現代性過程。

(續前)
我們可以先問一個問題:以顏料畫布繪畫、用繪圖軟件繪畫和用AI繪畫,三者有何分別?以顏料畫布繪畫,工具對作品的影響相對較少,決定作品的藝術性主要是藝術家的創造力,以及他們使用繪畫工具的技藝。在古希臘時代,繪畫用的物料尚不發達,故藝術家主要是利用石頭和其他物料創作雕塑,而無損他們的創造力。

在數碼時代,繪圖軟件的出現減低了對藝術家用「手」控操工具的技藝的需求,就像文字處理軟件令作家不用再手寫文章一樣,藝術家使用繪圖軟件,他更需要掌握的能力,是使用軟件的電腦知識,而不是如何使用畫筆。當然他們仍需要對色彩、構圖等基本繪畫知識有掌握,但繪圖軟件能幫助他們將之數據化,而不是單單依靠感官判斷。我們會說,畫家對色彩構圖有敏感度,決定了他們如何能有效將其創意發揮在作品上,而繪圖軟件則替他們以客觀、數碼化的方式承擔了部份工作。換一個說法,藝術家作為「『人+技術』綜合體」,技術的成份變得更大。

AI藝術則是加快了這個演變過程,亦呈現出一種範式轉移。藝術家將學習和臨摹舊作品的工作交由AI處理,這項工作原本是藝術家建立創作力和技藝必不可少的一環,因此才有人質疑使用AI「創作」藝術的人其實不是「藝術家」,而只是「程式員」。我從不抹煞人們利用AI創作藝術的創意,但必須指出的是,以AI作為創作工具,跟用顏料及繪畫軟件是兩種完全不同的藝術生產方式。「藝術家」的主要工作是把人類歷史上盡可能多的藝術品教導(或餵食)給AI,當AI反饋出「作品」,「藝術家」則負責評鑑「作品」,再調節餵食參數,以獲得符合「藝術家」要求的「作品」。在這裡。「藝術家」保留擬定創作主題、選擇素材、以及評鑑成品的權力,他們只是把最核心的藝術作品「生產」過程交給了 AI。

當我們一直說,畫家「畫」畫、或詩人「寫」詩、作曲家「作」曲,往往是強調了藝術家進行創作時的「動作」,即「畫」、「寫」和「作」,而沒提及藝術家在「動作」前的思考和創造力準備,跟「動作」後的判斷和評鑑,以決定作品是否完成。這幾項工序,一向以來皆是是藝術家全權負責的,而工具(不論是畫筆還是繪圖軟件)只是協助藝術家完成這些工序而已。但AI卻(完全、幾乎或很大程度上)代替了藝術家完成藝術創作中的「動作」。因此,AI藝術對人類藝術認知的真正挑戰乃是在於:它改變了我們對何謂「藝術家」的想像。如果說,班雅明以機械複製作為藝術從「本真性的靈光」中解放出來的指標,那麼套用相若思路,我們何不可以說,AI藝術將藝術從「藝術家的權威」中解放出來?

巴特(Roland Barthes)以「作者之死」的命題挑戰作者在詮釋作品藝術性時的權威位置,但他沒有進一步質疑作品需要有一個「作者」這一定見。但AI藝術的出現則是在問:沒有作者(藝術家),藝術可以被生產嗎?當然在現有的技術和例子中,作品背後完全沒人的AI藝術尚未出現,但既然AI 已可代替人施行藝術創作的「動作」,我們對藝術家的能動性(agency)的理解也需相應調節。

「藝術家」是什麼?他既是「創造力」和「技藝」(使用工具的力能)的綜合體,也是「天才」與「後天學習」的結果。啟蒙時期的「天才論」強調藝術家的先天能力決定作品的藝術價值,但我們的日常認知中,也十分重視藝術家的後天學習和努力。一個溫和的調和看法是,兩者對藝術家都重要,問題只在於兩者對不同藝術家影響程度都有差異,因而才產生千變萬化的藝術。而AI則簡化了藝術創作中「天才」跟「後天學習」的關係,將「後天學習」全歸入AI名下。

於是,我們就可以進一步問:「天才」是藝術創作所必需的嗎?或者問:當我們將藝術家的「天才」及「非技藝性學習」(即人的「經驗」),跟AI的「技藝性學習」分開操作,而不是在個別藝術家身上融匯貫通時,藝術創作仍然成立嗎?我的意思是,AI永遠可以生產出被稱作「藝術」的成品,但成品的生產方式根本上改變了,這個成品仍然可以被稱為「藝術」嗎?

尚有兩個延伸問題:

一是AI可以完全獨立進行深度學習,而不需要人類程式員餵食參數嗎?在現有的例子中的,我們仍然假設操作AI創作的人類(程式員或藝術家)有著相當的創作意識,這種意識來自人類的創作慾望、藝術天才的展現、以及個人經驗的投注等,他會將之轉化為對餵食參數的選擇,以及事後對作品完成與否的判斷。可是,若然我們不再需要人類餵食參數,而任由AI獨自學習和判斷成品完成度呢?近來網上流傳了很多在人類經驗看來相當荒謬的AI畫作,正是以類似方法產生的,但正如歷史上所有新形式在舊觀念看來都是荒謬一樣,我們又是否可以想像,能生產出一種AI藝術,是反映了AI獨有的美學,而不是來自人類的?例如,在一些以AI創作的詩歌中,往往會表現出「去人類意識」的傾向。這是否意味著,可以有一種專屬於AI、而跟人類經驗無涉的藝術創作?

由此亦衍生出第二個問題:AI能否擁有作為藝術家的人類意識?這也是不少批評AI藝術的論點:AI沒有創作意識。但在概念上,AI就是為了人工模擬人類智能而發明的,而智能(intelligent)除了有關思考和學習能力之外,還跟什麼人類意識能力有關,例如情感、慾望等? 我們會否發展出諸如artificial emotion或artificial desire的人工形態?經典的圖靈測試(Turing test)是要設法讓實驗者無法判斷,實驗對象究竟是人類還是機器。而在AI藝術中,則經常使用兩部AI分別擔當實驗對象(A)和實驗者(B),A負責生產作品,B則負責判斷A生產的作品是否符合人類藝術的特徵。

在科幻電影《智能叛侶》(Ex Machina, 2014)中,天才人工智能設計師Nathan要求他的員士Caleb負責測式他的AI成品Ava,但最後Ava竟自行發展到可以利用Caleb對她的情感來欺騙Nathan,最後成功逃出實驗室。這是一部典型的科幻電影,以對AI發展的恐懼作為結局。電影所帶出的一個重要主題,是AI 在模擬人類時,必須同時處理模擬人類情感——而人類情感恰恰就是人類創作藝術的最基本條件啊。

AI藝術中,A和B的「類圖靈測試」只是透過成品的「形式」,判斷作品是否具有符合人類藝術的「形式」,而未有處理人類情感(或創作意識)轉化為該人類藝術「形式」的過程,這某程度上跟深度學習一樣,只是一個try and error的過程。而我們永遠可以想像,他朝AI可以形成一種獨特的情感/創作意識, 甚至不用臨模人類藝術,創作出完全「去除人類靈光」的藝術作品。

我打算用兩個例子作為文章總結。第一個是我在一篇討論AI藝術的文章(註2)中讀到的例子:Netflix片集《愛·死·機械人》(Love, Death & Robots)第一季中的其中一集《茲瑪藍》(Zima Blue)。機械人藝術家超越了人類感知宇宙的力量,並創作出以藍色方塊為主題的畫作。人們都以為藝術家是一個接受過機械改造的人類,但故事最後卻揭露,他原本只是一個清潔泳池磁磚的小機械人,其畫作中的藍色,原型恰是泳池磁磚的顏色。這個故事所說的,正好是一個百份百的機械人如何以機械人的方式,獨自生成有別於人類的藝術創作意識。

第二個例子是關於著名的拉斯科洞窟(Grotte de Lascaux)壁畫。這批相信起碼有一萬五千年的原始人藝術創作,經常被藝術史教科書列作人類藝術的起源。可是,一些考古學家則認為,這批壁畫很可能是由尼安德特人(Neanderthal)而不是智人(Homo sapiens)創作的。這個觀點在考古學中仍有爭議,但我卻特別喜歡這個「故事」,原因是它提醒我們,所謂「人類藝術」這個概念原來不是藝術史所說得那麼穩定,現代智人中有部份擁尼安德特人基因,但人種學仍然會把尼安德特人跟智人定義為不同人種。如此一說,拉斯科洞窟壁畫這個「人類藝術起源」,就可以不算是「人類藝術」了。(二之二‧完)

註2:Hao Tseng:〈那些所謂的「AI藝術家」們〉, https://bit.ly/3tgyum3


【參考資料】


海德格:〈技術的探問〉(1954) 。
班雅明:〈機械複製時代的藝術品〉(1935)。
洪靖:〈AI 是大藝術家?人工智慧演算出的作品可以被稱為藝術嗎?——《再.創世》專題〉,https://bit.ly/3UEZxCY 。
Hao Tseng:〈那些所謂的「AI藝術家」們〉,https://bit.ly/3tgyu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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