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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香港 2019年9月4-6日 :警察濫捕濫暴濫權加劇.無牙老虎監警會.性騷擾仇恨言論作武器

那陣子我會把在Facebook及網上論壇等平台看到的消息及新聞剪存到Blogger作紀錄。現在轉貼在這裡求個紀錄,標題從「今日香港」改為「當日香港」。

8.31太子放工搭鐵遭警棍打拳毆 被捕者擬循法律途徑索港鐵閉路電視

7-9-19 蘋果日報

8.31太子站事故警方拒絕傳媒入月台採訪,坊間對當晚站內發生何事傳言四起。有獲釋被捕者指在月台遭警員拳毆,速龍及防暴警入站後多人受傷,但只由消防員作救治,正擬以受害人身份向港鐵索取閉路電視,並慨嘆對警方信心盡失。

被捕者Tom(化名)眼窩、背及心口受傷,他指是在太子站月台被捕前後遭警員棍打及拳毆所致。當晚10時許他在太子放工後打算搭觀塘綫回家,遇上示威者與拿槌的藍衫市民爭執,有人用滅火筒及開遮陣,不久後多名速龍小隊警員衝落月台,把多人壓在地下,包括Tom。

他指有人助他站起,但再被速龍不斷棍打背部,他曾見到一人倒地不省人事。有市民被趕到電梯位置,仍遭警察不斷棍打和噴胡椒噴劑,當時月台有速龍,大堂有防暴,市民夾在中間十分驚慌,有人被打至頭破血流,有人踩人,有人無法站起,上方一隊約10人的防暴警察之後喝令市民低頭,踩住各人身體落月台。

Tom指月台多人受傷,但無救護員,只有消防員幫忙包紮,有人被送走不知去向,警員後來拘捕在場人士並驅趕到一角一字排開面壁,曾有警員想向他插贓嫁禍,但失敗,Tom不欲回答警員問題,結果被警毆打。他指曾見一名男生疑驚恐症發作,四肢僵直,向警方表示無法呼吸,但速龍與防暴均不懂處理,需由消防急救。他與多名被捕人士最後經地鐵去長沙灣站轉旅巴送去葵涌警署,及後送去新屋嶺。他投訴扣押時被警方拖延聯絡律師和家人,獲釋後更被人跟蹤。他批評警方濫暴,漠視無罪推定原則,將被捕者當囚犯,「點解可以咁樣?你係警察有權力,但係咪要用權力令被捕人士臣服於你呢?」

立法會議員鄺俊宇表示,Tom回憶事件需承受巨大心理壓力,更憂之後會被警方追加控罪報復,或以真實身份入稟索取CCTV會遭滋擾恐嚇,需與律師研究風險。鄺坦言要找到當晚沒有被捕、又有受傷的人願意挺身入稟有難度,但當晚無論市民或示威者,警方都不應施予過份武力。他指有律師團隊正擬助831受害者索取太子站閉路電視,他會在立法會動議設立專案委員會要求港鐵交出閉路電視,還原8.31事發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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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警會國際專家捲加國「通警」醜聞

AM730 6-9-19

監警會日前公布5名國際專家團隊名單,《明報》今日報道,稱其中一名成員Gerry McNeilly曾捲入一宗監警醜聞。

報道指,加拿大傳媒今年1月報道,2014年有一家庭投訴一名警員執行職務時,曾踐踏一名被制服者的頭和頸,刻意毁壞財物,並以種族原因辱罵他人;翌年,獨立警務調查結果顯示有足夠證據證明該警員涉及嚴重行為不當,案件交警方作紀律處分;一名督察聯絡時任加拿大安大略省獨立警務督查主任的McNeilly投訴有關結果,McNeilly決定重啟調查,但無提及曾與警方溝通;涉事家庭向地區法院提出上訴。

法庭判決稱,McNeilly與警方曾秘密溝通(undisclosed discussions),有關行為既不合適亦不公平,破壞誠信,案件須由獨立第三方重啟調查,McNeilly在有關判決兩個月後離任,並正就有關裁決上訴。監警會回應《明報》稱,不評論Gerry McNeilly過往曾處理的報告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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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會五外國專家 其一曾捲「通警」醜聞

6-9-19 謎米香港

特首林鄭月娥堅拒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只承諾在警監會加入兩名「林粉」成員及邀請五位國際專家協助調查。不過今日《明報》報道,其中一名成員Gerry McNeilly,曾在擔任加拿大安大略省獨立警務督查主任時,捲入「通警」醜聞,被指在處理警員投訴個案期間與警方秘密溝通,其後推翻調查結果,更被法庭批評其行為是破壞誠信,並在今年一月底裁定須由獨立第三方重啟調查。

民權觀察成員王浩賢批評警監會在邀請外國專家協助前未有嚴謹審查其背景,有損警監會的公信力,促請交代。警監會回應記者查詢,指不會評論Gerry McNeilly過往曾處理的報告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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淪無牙老虎 監警會質詢警權 警方接受率0%

5-6-19 蘋果日報

監警會今年踏入成立十周年,《蘋果》整理過往9年的統計數字,發現在現行機制下,每年只得3%至4%投訴最終成立,約九成的受罰警員只是被警告或訓諭。數字亦揭露警方視監警會的質詢如「耳邊風」,2017/18年度涉及行使警權的質詢,警方的接受率為0%;至於將投訴結果由不屬實改為屬實的個案,只佔總個案約1%。有民間團體批評監警會是「無牙老虎」,建議授權該會調查嚴重個案,以保障公眾利益。

記者 陳建平

監警會的前身是沒有法定地位的警監會,2009年6月起新法例生效,警監會改名為監警會並正式成為法定機構。根據現行制度,所有投訴警察的個案會先交由直屬警務處的「投訴警察課」(CAPO)跟進,完成調查後將結果交給監警會覆核,若監警會同意結果和懲罰,就會通過個案,否則可採取一系列措施跟進。

法例授權的措施包括要求CAPO提交更多資料、要求CAPO重新調查個別投訴,必要時會方亦可自行約見投訴人及證人。不過,監警會本身沒有調查投訴和決定懲處的實權,只能被動地審核CAPO提交的報告,若最終雙方沒有共識,監警會可拒絕通過個案並交由特首發落,但特首毋須作出任何裁決。另外,監警會有法定權力向警方作出各種建議,但警方並無義務採納。

《蘋果》統計過去9年的數據,發現監警會實際的影響力非常有限。該會每年通過數以千宗個案,惟當中只有約3%至4%個案獲證明屬實;懲處方面,9年來只有一名警員被刑事檢控,其餘受罰的警員大多只是接受警告或訓諭,在其中6年,逾九成受罰警員都只被警告或訓諭。若論公眾最關心的濫用武力指控,由2011/12至2017/18共七個年度,合共有2,119項投訴警察毆打的指控,但只有2項指控屬實,成功率僅得0.09%。

監警會覆核調查報告後,可建議CAPO改變調查結果,但在成功改變結果的個案中,由不屬實變為屬實的比例很低,早年只得約5%至9%,即使近年輕微上升,亦只是徘徊在10%至15%;若以所有監警會通過的投訴個案為基礎,則平均每100項投訴,最終只有不足一項會在監警會建議下由不屬實改為屬實。

在最近3個年度中,警方對監警會提出的質詢或建議的接受率介乎48%至61%,其中對於行使警權的理由的質詢,警方接受率更低,九個年度中有四個都是0%,其餘年度大多只得一成。至於有關遵守警規的質疑,過去兩個年度的接受率亦分別只得18%及19%,反映警方傾向不接納監警會的意見。

除了權力不足,監警會本身有否積極工作亦是另一焦點。法例授權監警會可派人觀察CAPO搜證及錄取口供的過程,會方可選擇事前預約或突擊檢查,但數字反映突擊比率持續偏低,由2010/11年度的37.5%,下跌至2013/14年度的13.9%;2014年6月郭琳廣接替翟紹唐擔任主席後,該年度的突擊比率更急跌至0.8%,去年也只是微升至2%。

民權觀察成員王浩賢指出,CAPO自己人查自己人缺乏公信力,監警會作為一個全無實權的組織,亦只能淪為「無牙老虎」。他認為最好的做法是授予監警會調查所有投訴的權力,即使短期內無法實現,政府初步亦應仿效外國,強制將涉及毆打、威嚇等嚴重投訴個案轉介監警會調查,會方也應擁有主動展開調查的權力。他舉例指,以往有法官在審訊時懷疑警員作假口供,「呢啲case冇理由畀返警方自己查,咁嚴重嘅指控應該要由監警會處理」。

王浩賢又質疑監警會有否善用現行制度監察警方,例如社運界一直要求在警車上安裝閉路電視以防警察使用私刑,又建議警員執勤時佩戴全球定位系統,方便日後有投訴時可確認涉事警員身份,現行法例下監警會可以提出相關建議,但王認為監警會沒有盡力爭取,「佢係咪只甘於做一個純粹程序上嘅角色?」

監警會回覆《蘋果》時,未有正面回應統計數字,僅稱CAPO必須回覆監警會的質詢,直至會方接納或滿意其解釋,才會通過相關個案。對於突擊觀察率偏低,監警會稱大部份觀察員為在職人士,預約可縮短在場的等候時間,而且在懲教署等場地進行的會面,本身亦必須事先預約,強調不論是預約或突擊,觀察員都會發揮監察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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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泰港龍CEO FB嘲議員「曱甴」冇被炒 網民斥帶頭違反公司守則應被解僱

5-9-19

國泰上月在員工守則中新增要求,當中包括禁絕員工參與違法行為、辭退任何損害公司聲譽人士,同時表明員工在工餘時間,亦不能發放任何侵犯同事私隱、構成欺凌或騷擾的社交網絡帖文,違例者可遭解僱。國泰更鼓勵員工「篤灰」向上司匯報有關人等,早前就疑翻舊賬兼以言入罪,解僱包括國泰港龍工會主席施安娜等多名員工。支持民間五大訴求者被炒,惟國泰港龍行政總裁丘應樺就被踢爆,7月時曾在個人Facebook分享「支持香港警察」的帖文,以「笑喊」表情符號,將一則形容議員為「曱甴」的帖文轉載到個人版面。網民籲「篤灰」丘應樺「帶頭違反公司守則」。

《蘋果》向國泰查詢會否就丘應樺的表態作追究,惟獲回覆指不評論個別事件。職工盟主席兼空勤人員總工會理事吳敏兒認為,自6月修例風波開始,國泰員工之間已生「互相截圖攻擊、互相舉報」之風,透露多宗被解僱的個案,都是因為Facebook而起。故若發現丘應樺作為管理層,同樣曾作出不恰當言論,甚至帶非常鮮明政治立場的評論,「邱先生唔應該可以獲得豁免」。吳續指,國泰航空應立即撤回所有因為Facebook風波引起的解僱決定,否則國泰在大眾間的形象會盡毀。

昨日港龍航空相關專頁「KA Secrets」上載多則帖文,廣邀該公司員工活用金手指政策,匿名向上級匯報港龍CEO丘應樺的個人Facebook中,曾分享帶鮮明撐警立場、屬「過激政治言論引起職場恐慌」的帖文,認為行為與早前該公司新修訂的員工守則相違背,指其「帶頭違反公司守則」應遭解僱。

連登討論區亦有討論在1982年加入國泰航空的丘應樺曾出席政協會議,又資助內地小學頒發獎學金等。丘曾於2016年競逐立法會航運交通界功能界別議席,挑戰長佔該議席的自由黨,但最終落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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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入境澳洲時遭扣查 浸大學生會副會長:感被針對

6-9-19 頭條日報

浸會大學學生會外務副會長梁兆玉表示,她本周較早前入境墨爾本時,遭到澳洲邊境保護署(ABF)盤問了半小時,其間對方查看她電話中的照片和社交媒體帳戶。

梁兆玉是香港浸會大學學生會副會長,也是3名到澳洲爭取海外支持香港民主運動的代表團成員之一。她接受澳洲廣播公司(ABC)訪問時說:「我被邊防警察扣留了。他們聲稱香港目前有暴動,他們問我來澳洲的目的……他們問我有沒有在行李中收藏武器。他們要求我解鎖手提電話,以檢查那些照片和一些社交媒體(內容)。」

梁兆玉說自己是受到針對,「我憤怒,因為我感覺那些警察對香港的運動有政治立場,亦因如此,他們似乎限制我出遊的自由、我移動的自由。」澳洲廣播公司向邊防署查詢,但截稿前未有回應。

澳洲學者韓美敦(Clive Hamilton)表示,對梁的事件感到「非常震驚」,「梁兆玉受到這樣的對待,我對我的國家感到羞恥。在這裡,我們有一些民主運動家來到澳洲,他們卻遭受如恐怖份子般的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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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凡人物 Facebook

· 11 hrs · 

慎入!

NowTV訪問一名811被捕人士,受訪者稱當日被捕時被警察弄至骨折,當時並沒有反抗,亦沒有即時送院,反而送至新屋嶺。

約5小時後,他終被送到北區醫院救治,醫生證明他受襲擊導致左邊閉合性肩關節前方脫位、閉合性肱骨近端四個部分都骨折,需要做緊急手術,鑲鈦金屬片及螺絲固定。

不過,有律師就稱,類似情況只能以民事向警方索償,警方需向法庭披露使用武力及槍彈的守則,讓警方濫用暴力的爭議交由法庭裁決,但難以追究刑責。

訪問傳送門︰https://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361795

被捕人脫骹及骨折需鑲金屬片及螺絲 擬追究警暴

6-9-19 【Now新聞台】

在811衝突中,有六名被捕人士骨折,其中一名傷勢最嚴重的被捕人,左邊膊頭脫骹及骨折,需要鑲金屬片及螺絲。他表示當日涉嫌非法集結被捕,暫未被落案起訴,計劃循法律途徑追究警方濫用暴力。

已經成年的阿生,811當晚在銅鑼灣驅散行動中被捕。

阿生說被警方按在地上後,沒有掙扎及反抗,亦沒有即時送院,而是被送到新屋嶺拘留中心,到凌晨三時許,即被捕後五小時,才被送到北區醫院急症室。

經診斷他受襲擊,左邊閉合性肩關節前方脫位,閉合性肱骨近端四個部分都骨折,需要做緊急手術,鑲鈦金屬片及螺絲固定。

阿生現時每日要吃四次止痛藥,稍後會做物理治療,他說正與律師商討,以法律途徑追究警方濫用暴力。

曾經就類似情況協助巿民進行民事索償的律師表示,在審訊過程中,警方需向法庭披露使用武力及槍彈的守則,讓警方濫用暴力的爭議交由法庭裁決,但難以追究刑責。

律師林洋鋐說,有些被捕人擔心有刑事案件在身,現階段進行民事索償,涉及披露案情可能對案件不利,未必會追究警方濫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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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可疑!網民驚覺:24小時入面有6個墮樓1個吊頸死!? 轉自連登討論區

有網友發現香港24小時裡最少有6人墜樓身亡,遂開po發帖表示事件令人懷疑,懷疑數宗自殺案與8.31太子站事件有關。最直接的聯想是有人於8.31遭警察打死後,被掩藏真相,所以假做有人跳樓其實是毀屍滅跡。網民表示震驚,如果屬實,那香港就變成內地一樣有「被自殺」的恐怖事件。

亦有網民指出是過度猜疑,指有兩名自殺死者是老人家;但隨時有人反駁,可能是「8.31死者」的家人也遭

//好恐怖!!未計前兩日墮樓嘅學生…..淨係呢24小時入面已經有六個墮樓….好難唔將呢d事同太子站串連埋一齊!

有無人識死者?8月31號之後其實有無人見過佢地?//


https://s.nextmedia.com/realtime/a.php?i=20190906&s=10829391&a=60015434 

鑽石山火葬場男子墮下送院

https://s.nextmedia.com/realtime/a.php?i=20190906&s=10829391&a=60015014 

長安邨男子墮樓亡

https://s.nextmedia.com/realtime/a.php?i=20190906&s=10829391&a=60014933 

秀茂坪南邨男子墮樓亡

https://s.nextmedia.com/realtime/a.php?i=20190905&s=10829391&a=60012522

沙田水泉澳邨女子墮平台不治

https://s.nextmedia.com/realtime/a.php?i=20190906&s=10829391&a=60014909 

灣仔商廈女子墮樓亡

https://s.nextmedia.com/realtime/a.php?i=20190906&s=10829391&a=60015734 

葵涌兩女子墮樓 一死一傷


原po: https://lihkg.com/thread/1545981/page/1

https://lihkg.com/thread/1545871/pag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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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9/6 立場新聞

聲援太子站跪求真相女生: 831 當晚我在場,以為自己會死在站內 (相關圖片)

今日有多名女生到港鐵太子站長室外下跪,要求港鐵公開 831 晚上的閉路電視片段,擔心片段會被刪除。阿妤是這班女生離開後,第一名接力下跪的市民。她告訴《立場新聞》,今日來下跪尋真相是有個人原因 — 她當晚亦身在太子站。

阿妤當晚要在太子站轉車往荃灣線,突然有大批速龍衝下月台,當時她與車廂中的市民都感到驚慌,不知發生了什麼事,不久就「煙霧瀰漫」,空氣中有陣陣刺鼻的味道,不清楚是催淚彈還是胡椒噴霧。阿妤本身心臟有毛病,見到這情況想走避,「但我氣促,又不知走去邊,於是唯有跟人走」。誰知一出去就見到速龍,另一邊又有,一班市民那時已十分驚惶,只好退回車廂中,後來港鐵廣播指發生事故,要求乘客下車,接著她就目睹了警察無差別打市民的一幕。

她說,當時月台有老有少,更有推嬰兒車的媽媽,警察衝到下來「見人就打」,「我都唔知避去邊度,企出來又怕被打,喺車廂佢地又衝入來打!」

她怕得只能躲在月台一角,「我縮埋一邊,我話:『我有病!我有病呀!』我唯有這樣求救,已經氣促得不能多講,不知(警方)會對我地點...見佢地癲晒,我當時好唔舒服都唔敢出聲話叫救護車。」

後來她聽到職員說拉閘,跟隨指示幾經辛苦才走了出站,「如果唔係,我諗自己可能已經死咗喺入面,因為我有心臟病 !」「我只係普通市民,當時已經好暈,我都諗住暈咗死喺度。」

對於外間指當晚可能有人被警打死的說法,她說不清楚,因為始終太子站有多層月台,也不知當時發生何事。

今天,她很早就趕來,因為不忍看到一班年輕人為求真相下跪,決定自己來跪求真相:「見到 721 件事又唔做嘢,依家 831 又發生這件事,今次我親身經歷,我覺得要出來講嘢,點解要班後生出來跪?我都要出來講我自己的真相。我是知普通市民,唔理你咩人,係咪就可以咁襲擊?你唔理老人家、入面可能好多慢性病嘅人,放埋啲咁嘅毒,我依家都氣促、唔可以一次過講晒,我執返條命,我今日先出來呀!」

她斥責警方及港鐵是「垃圾」、「不是保護香港市民」,自己因為當晚的事已多晚失眠、又經常哭泣,「我希望佢地真心改善,香港人來㗎!點解要咁對返香港人呀?」

她堅決要求知道當晚真相,呼籲港鐵公開閉路電視片段,「我當晚在車廂,我也想知發生什麼事...點解要封站?點解要在荔枝角運走傷者?又禁止醫護講,消防又不出來交代!」

少女太子站跪求公開 8.31 CCTV 逾百市民加入 港鐵:片段會保留 3 年 (看相關片段)


【18:00 更新】港鐵於下午 5 時 15 分公布,因應太子站有人群聚集,太子站暫時關閉,荃灣及觀塘綫列車將不停太子站。現場有市民引述傳言指,警方將進入太子站,其後群眾陸續散去,有人表示會前往晚上 7 時在遮打花園舉行的集會。

831 晚上,防暴警察進入太子地鐵站驅散及拘捕示威者,數人受傷。今日有市民去到太子站,向著控制室下跪,要求港鐵公司公開當晚的片段。港鐵後來發聲明表示,不會銷毀太子站相關片段,該片段會保留三年。

網上流傳 831 當晚,太子站有被捕人士死亡,儘管警方多次否認,醫管局也指當晚沒有傷者死亡,但網民認為港鐵站內的閉路電視被視為關鍵證據,近日持續有人去到太子站擺放鮮花,並向港鐵施壓,指港鐵可能很快就銷毀片段,要求公開站內閉路電視影片,還原當晚警察在月台上有否向市民使用不必要武力。

一名少女早上在太子站控制室前下跪,要求港鐵交出當晚的CCTV,圍觀的市民中有人勸她起身。

下跪少女後來離去,但她的行動觸發市民湧到太子站聲援,午後加入的市民愈來愈多,有大約二百名市民在太子站站長室前靜坐,要求港鐵公開8月31日晚的閉路電視片段。有市民高呼「港鐵交片」、「光復香港,時代革命」、「香港人加油」、「設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見到外媒拍攝時說叫「fight for freedom, stand with Hong Kong」。群眾又一齊唱「Do You Hear the People Sing」和「我願榮光歸香港」,雖然有點走音,但不失情真意切,氣氛感人,有人激動落淚,其他人紛紛安慰他「加油啊!」,又一齊喊「齊上齊落」。有人說:「港鐵唔交片,7號機場見。」

港鐵公司表示,車站範圍的閉路電視是協助職員管理日常鐵路服務,例如在有需要時作人流管理。港鐵就使用閉路電視錄影片段和處理有關資料有嚴謹的程序和指引,公司規定,經既定程序只有獲授權的人員方可查看閉路電視的影像。一般而言,片段會於 28 日後銷毀閉路電視錄影片段。但如果有特別事情發生,片段日後或有需要翻查,例如可能要用作協助調查,相關情況的錄影片段就會保留三年。有關做法亦已參考私隱專員公署的指引。太子站相關片段會保留三年。

教大梁耀霆:已踎低待捕仍被棍毆 警落扶手梯時踩人頭

警方周六(8月31日)在太子站內採取清場行動,被指走入車廂「無差別傷人」,導致多名市民受傷流血。教育大學學生會臨時行政委員會會長梁耀霆今日見記者,透露當日純粹路過事發地點,卻被警方拘捕。他又指大批市民當時已在扶手電梯踎低等候被捕,但仍被警員用警棍襲擊及踩踏頭部、背部。

梁耀霆稱在8月31日,他乘坐尖沙咀往太子的港鐵列車,不過列車抵達太子站後即暫停運作。當他與市民嘗試離開月台並走上大堂時,於電梯被防暴警察上下包抄並拘捕。

梁稱他當時已經在電梯上踎低,警員依然用警棍襲擊其手臂及頭部。他又指當時大部分市民都沒有反抗行為,但警方仍然近距離施放胡椒噴霧。有防暴警經扶手電梯前往月台時,踩踏正在踎低的市民頭部及背部。他斥警方是使用不合理武力對付普通市民。

他稱當時正身穿西裝、純粹路過,警員卻用粗言質問他「你啲gear呢?」。他質疑警方都知道自己濫捕,在警署亦有警員向他坦言:「其實一睇都知你著街坊裝行為,我哋知你無辜,但要拉人就要拉人。」他被警方拘留48小時後已獲無條件釋放。

反駁警察交代 9.3 太子站警處理傷者說法

2019/9/5 — 15:57 彭捷

記者會警方解釋昨晚太子站警察拖行傷者和阻礙救護員急救事件。書生嬲到震。警方的說法不但不堪一撃,更完全是冷血無人性。書生嚴正要求警方停止阻礙救援和攻擊救敲員。警方的回應和我的反駁如下:

1. 不確定那些自稱「急救員」或「救護員」是否真正救護員。

駁:根據當時其中一名急救員的說法,警方有要求出示急救員證件,而急救員亦有出示證明。另外,若然警方質疑穿著反光衣的不一定是救護員,必須出示證件才能施救,是否應該基於相同標準,警方執行任務時必須出示證件?若說標準不同,難道救護員立即施救的重要性大於所謂拘捕?

2. 質疑救護員有無專業知識,施救會否令情況更嚴重。若會令傷勢更嚴重,責任又歸誰負責?

駁:救護員沒有專業知識,那什麼人有專業知識?警方嗎?任何事故發生出現傷者,有人自稱懂得急救,我們都應該先信任當事人,讓其施救,因為沒有人會視人命為草芥(除了現在的警察),兒戲地拿這件事開玩笑。而事實上,在香港法律的框架底下,任何施救者是有一定風險需要為施救錯誤而承擔責任,譬如沒有免責條文保障回施救者可能造成的誤傷(雖然這其實並不太合理),這也減低了施救者訛稱自己懂得急救的可能。

3. 警員都有接受急救知識的訓練,不需要「救護員」協助或施救。

駁:警方竟然認為自己的急救知識勝於救護員,寧願自己施救也不讓救護員施救,惟昨晚警察拖行意識開始半昏迷的傷者。我相信有任何基本急救或醫療常識的人都知道這種做法只會加劇傷者的傷勢,這已充分證明前線警員未必懂得施救。另外,從幾道昨晚影片中也看不到警員有任何向傷害施救的舉動。請問警方進行了什麼施救?

4. 警方已經叫了救護車,救護車能十五分鐘內到場,所以盡了急救責任。

駁: 任何急救常識都會告訴你,愈早施救,傷者的傷勢愈有機會緩和。這本來也是「急救」的意思:爭分奪秒盡可能緊急救治。警方用救護車到達現場只需十五分鐘作說辭;但十五分鐘可以有很多變數,一個人曾心臟或呼吸停頓不到一分鐘,就可能造成永遠性傷害,甚至死亡。急救的精神是把握好每分每秒去施救。我相信任何有正常智力和基本良心的人都會同意,若然現場有人懂得救援,就應該給予他去救援;但現在警方是唯一例外。

5. 拖行傷者是因為當時有百名市民圍著傷者,從過往有人搶犯的經驗,擔心今次事件同樣會有人搶犯。

駁:敢問當時有任何圍著的市民有作出疑似「搶犯」的舉動?很多市民包圍傷者,是因為擔心傷者的傷勢,亦見傷者嘔吐及意識不清醒,警方仍將他壓倒在地及多次搬移拖行,有可能嚴重加劇傷者的傷勢才圍著傷者。而且警方本身就已包圍傷者嚴防,警方將他拖行至牆角一邊,並不會為所謂「保安」帶來特別有效的作用。最後,警方每次面對質疑,都會強調不同事件有不同準則,需要評估現場形勢,那請問為何昨晚事件可以與其他搶犯事件相比?

6. 不應只考慮被捕者的傷勢,還要評估現場,平衡多方因素,警方的主要考量當時被捕者的保安和安全,而「保安及安全」是指會否被搶犯,警方能否順利將其拘捕。

駁:當被捕者已經被鎖上手銬,一度失去意識和活動能力,以及被警方重重包圍,請問在這情況下,為何不能以施救為最大原則?一條「人命」難道比拘捕和檢控更重要?警方指自己是執法人員,主要考量是拘捕是否成功,請問警方是否一個人,一個具有「人性」的人?任何有丁點人道精神和基本人性的人都會把「性命」放在最高及最優先原則。

7. 現在傷者的傷勢並無大礙。

駁:現在傷者情況穩定純屬幸運,假如真係有人失救,你點負責?我們不可能只從結果來評價事件,人們本身關心的正是過程,在這過程之中,警方究竟有多嚴重地犯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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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人道法」的基本規則清楚列明:

一、失去戰鬥能力、已退出戰鬥及未直接參與戰鬥的人士,其生命及身心健全均有權受到尊重。

二、在敵對一方控制下的戰鬥員和平民,其生命、尊嚴、個人權利與政治、宗教等信念均應受到尊重。他們應受到保護,免受各種暴力與報復行為的傷害。他們應有權與家人通信,以及接受救援。

根據各國議會聯盟(IPU) 與紅十字國際委員會(ICRC)於 2018 年共同出版的《國際人道法:議員手冊》亦清楚列明:

「不得攻擊、任意殺害或虐待傷者、病者和醫務人員。根據國際人道法,武裝衝突所有各方都有一項基本義務,那就是盡可能為傷者和病者提供醫療救護和照顧,而不加任何不利區別和任何遲延。因此,無論傷者或病者屬於哪一方,也不論其種族、宗教、政治觀點及其它類似標準,都必須為其提供醫療救護和照顧。區別對待只能基於純粹的醫學上的理由。最後,對任何人都不得故意拒絕為其提供醫療援助。」

誠然,國際人道法只適用於戰爭場景。可是,從倫理和相稱性角度來說,在相當極端的戰爭場景我們應該堅守「國際人道法」,為何在非戰爭場面反道不用遵守?書生相信任何尊重人權、擁有基本良知和人性的人都會同意這些規則適用於任何情況和人士。

警方在這近三月來多次阻礙救援,多次向救援人員作出攻擊,已違犯國際人道法的基本規則和精神。

(作者 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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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子悅 Facebook

· 5 September · 

又是用性去侮辱示威者的招數。建制議員如是,藍絲網民如是。近幾日都有人告訴我有改圖在不同社群流傳。如此低莊的招數他們早已用過,卻沒為意這只是顯示了他們的質素之低。

他們在示威牌改圖寫上「香港慰安婦免費酬勞曱甴仼屌」。暗示我這女性示威者有如慰安婦,是為了讓示威者泄慾。藍絲將女性示威者去人化(跟隨警察稱示威者為曱甴),再試圖將「性交」、「淫亂」等所謂負面標籤套在我身上。

然而性本來無好壞之分,他們對性的認知狹隘得可悲。改圖內容既非事實,且無論我的性生活如何,跟誰也沒有關係。而用慰安婦一詞,更是對他們「中國人」的諷刺。

當撐政府者是如此質素,看到女生就只想到性交,更顯得「香港警察強姦謀殺」這標語的合理。

我不會因為屢次遭受藍絲的性侮辱、恐嚇和騷擾而懼怕,只是我必須站出來反駁,不能讓藍絲繼續如此行為。

*上圖為原圖,下圖為藍絲改圖*

#不要性暴力 #protestt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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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備份]

/第9秒,專登掟爛人個電話!

第25秒,塞咗嗰唔係佢嘅豬嘴畀佢!

第37秒,綁住人地對手,再拎個面罩掂佢對手掌。印啲指紋上去老屈!/

朝陽神教 Facebook

· 4 September · 

粉嶺嘉明閣,手足跳樓處有街坊悼念。據聞係有黑警上門搜捕,逼死義士。

目擊者證言:

「我係fa,佢叫我攞件反光衣睇下,我着;佢叫我嗌口號,我嗌;佢叫我加油,唔好放棄,就跳咗落去......嗰下真係勸唔到」

若我們接受了政府的條件,我們已死去的朋友,是不會原諒我們的。

Stephanie Chin 你睇下面 請記得以下烈士 問下咁樣就收貨 對唔對得住佢地

熊家俊先生 (25歲) - 15/12/2017

梁凌杰先生 (35歲) - 15/6/2019

盧曉欣小姐 (21歲) - 30/6/2019

Zhita Wu (29歲) - 30/6/2019

麥小姐 (28歲) - 3/7/2019

梅先生 (32歲) - 5/7/2019

范先生 (26歲) - 22/7/2019

Calvin 郭先生 (25歲) - 27/8/2019

姬先生 (16歲) - 2/9/2019

也請回憶一下呢幾個月來發生既事

初期嘅6月:

0609 留守既人 有19個被捕 358名市民摘名

0612 金鐘 用橡膠子彈射盲中學教師。

0612 金鐘 立會圍毆被捕少女期間拉起外衣肆意凌辱。

0612 金鐘 開槍射擊患癌老伯。

0612 金鐘 中信大廈外前後包圍放煙意圖焗死示威者。

0612 衝突後受傷到醫院求醫時比拘捕,令大量傷者不敢求醫。

0615 迫死第一位烈士,在警署內歡呼。

0629 第二位烈士死後,意圖封鎖消息,用黑膠袋遮蔽遺言,對外稱因情困問題輕生。

到7月情況更變本加厲:

0701 金鐘 早上扑爆女義士頭,再屈佢自己受傷幫佢包紥 。

0706 屯門 過百警力保護非法賣淫大陸雞娜娜。

0707 旺角 警員香蕉糖公然挑釁市民隻揪,但又笠水。

0707 旺角 警員揚言:做野唔需要委任證。

0707 旺角 推撞記者、議員意圖封鎖消息,圍捕示威者濫用私刑。

0707 旺角 女警扮示威者打傷義士後走入警察防線離開,再將熱心市民拘捕。

0713 上水 示威人群散去後,非法進入商場濫捕,迫到15歲小朋友跳橋自保,救回後再辱罵。

0713 上水 襲擊民選議員。

0714 沙田 總督察鄭柏林對被捕人士施以酷刑,拗斷手腕。

0714 沙田 警員非法新城市廣場濫捕市民,拘捕時更插眼。

0714 旺角 重演暗角打鑊。

0721 上環 天橋上無警告下開槍意圖謀殺異見者。

0721 上環 被發現開始用過期山埃催淚煙,意圖慢性毒殺市民。

0721 元朗 完美演譯警黑合作,警署門外求助落閘、999報案中心:驚就返屋企、公然向傳媒講大話:無見到白衣人有武器。

0727 元朗 射催淚煙入老人院。

0727 元朗 無視揸鐵通白衫鄉黑。

0727 元朗 西鐵站女速龍加料警棍毆打市民。

0728 上環 濫捕街坊、救護,44人被控暴動,拘捕後更以酷刑對待:停車埸等三十個鐘,唔比見律師。

0728 上環 將燃燒緊嘅催淚彈掟向記者

0731 葵芳 光頭警用雷明燈槍指向市民,扣下板機準備開槍射殺市民。

直至8月都仍然無任何一位警察為上述事件負上刑責,8月:

0801 火碳、天水圍 無故拘捕物資站,在無搜查令下入屋搜查,後指藏有攻擊性武器。

0803 旺角 失控速龍隊襲擊,用膳後在餐廳外市民後逃去。

0803 黃大仙 向無任何裝備嘅街坊放催淚煙。

0803 黃大仙 警察宿舍內有住戶向路上街坊掟炮仗、玻璃樽落樓,其後再開記招屈係街坊掟。

0804 將軍澳 公園內無故襲擊散步街坊致頭破血流。

0804 西環 民居旁狂放催淚煙,多名街坊受害,包括嬰兒、百歲老人。

0804 觀塘 觀塘警署內在高處開槍射擊途人。

0805 天水圍 13小妹妹買書經過無故被捕。

0805 天水圍 女義士聲援時被三名男警拘捕,期間全程走光示眾,與家人失聯30小時。

0805 北角 再上次演警黑合作,三個鐘無警察狀態任由福獨分子攻擊香港人。

0805 荃灣 議員一早報案有黑幫將會斬示威者,但完全無視,引致義士手腳被斬。

0805 深水埗 開槍擊暈記者後阻礙救援,再用棍扑記者繼以帶走。

0806 浸大會長購買觀星筆時無故被休班警叉頸、恐嚇再拘捕。

0807 記者會上做所謂「實驗」意圖抹黑做假。

0810 大圍 射催淚煙入屋邨內。

0810 尖沙咀 無故拘捕女途人,期間騎係少女身上,極其猥褻侮辱。

0810 尖沙咀 腳踢記者。

0811 尖沙咀 警員自己仆街受傷後扮比燃燒彈燒傷,意圖抹黑。

0811 尖沙咀 射爆女救護義士左眼再推卸責任屈彈珠所傷。

0811 銅鑼灣 假扮前線示威者拘捕義士,記者追問時惡言相向。

0811 銅鑼灣 制服示威者後,用力施壓致甩牙迫令道歉。

0811 銅鑼灣 拘捕後放竹入袋,圖插贓嫁禍,男義士被捕時身體正常,其後被打致腦岀血昏迷。

0811 北角 福獨分子襲擊記者旁邊大量防暴視若無睹,無拘捕任何一人。

0811 太古 太古站內推示威人士落電梯,更近距離行刑式掃射。

0811 葵芳 葵芳站內放催淚煙。

0811 金鐘 20樓射催淚彈,意圖謀殺。

0811 新屋嶺 對被捕義士拖以酷刑、恐嚇,三十幾個骨折,阻止律師前往。

0813 機場 警員突然失控推倒少女,義士救人時更扙槍意圖謀殺。

0813 太和邨 屈街坊阻礙救援。

0814 深水埗 街坊燒街衣防暴突然推進,向無人嘅街道狂放催淚煙,引致大量街坊受害,其後無數流浪貓狗死亡。

0817 旺角 鬧市中向天橋開槍。

0820 將軍澳 刻意放走刀手,從中國大陸回港先自首。

0820 爆岀北區醫院酷刑虐待老人家。

0820 青衣 疑水炮車漏顏色水,多車中招滿地藍。

0821 元朗 和平集會突然清埸棍打市民。

0824 九龍灣 拖行聾啞義士期間多次腳踢。

0824 九龍灣 再次開槍射眼。

0824 九龍灣 德福內放催淚煙及開槍惹居民不滿,其後咒罵街坊乞衣、垃圾、社會敗類。

0825 荃灣 公然揸的士運武器比黑幫襲擊市民。

0825 荃灣 義士遭黑幫襲擊,自衛時警察卻幫老黑一同攻擊義士。

0825 大窩口 地鐵站外有居民想返屋企卻被推落樓梯後再拘捕。

0825 有傳教士舉起雙手跪地乞求警察克制卻被一腳踢開。

0830 無故拘捕立法會議員鄭松泰及一眾社運人士。

仲有呢幾日既太子站事件 有黑警打死人既跡象

學生返學被黑警追打

太子少女街坊被黑警捂嘴當街非禮

你仲諗住咁易收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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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求警示範點搵制服上編號 江Sir如撞聾 僅與謝Sir對望 (相關片段)

5-9-19 蘋果日報

警方現時每日的例行記者會,是特首林鄭月娥要求舉行,疑為政府打輿論消耗戰的一部份,利用傳媒直播,單向發表至少半小時的開場獨白,又傾向欽點屬意的傳媒發問,圖令逆權運動的民意逆轉。有記者提問時指,很多人批評警察未有清楚展示其編號或委任證,令人無從辨別其身份,難以投訴,警方會否在記者會示範,市民如何辨識警察身份,加強公眾信心。警察公共關係科警司高級警司江永祥僅點頭,有如聽不到提問,在旁的上司、總警司謝振中都呆一呆,與他對望。

港台英文女記者今(5日)幸獲警察公共關係科警司高振邦揀選發問,指高的上司、高級警司江永祥一方面批評市民戴面罩或匿名指控他們濫權,惟其一眾同事執勤時,卻未有清楚展示其警員編號、委任證和面容,令投訴人無從辨別其身份,難以投訴,反問警方為何不樹立榜樣(role model),執勤時在制服上清楚展示警員編號,以及不戴面罩,以供識別。

江永祥回應時反駁記者,指警察執勤時是否清楚展示其編號、委任證和面容,與市民戴面罩或匿名無理地指控他們無關,僅重申根據內部指引,警察執勤時須展示其編號或委任證。記者追問他下次會否在例行記者會,向公眾示範警察會在制服上哪位置,展示其編號或委任證,以及有哪些特徵可供識別,加強公眾信心。江僅點頭然後指示身旁的上司、總警司謝振中回答餘下提問,有如聽不到記者的追問。謝Sir對此都呆一呆,與江Sir對望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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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重拗曲手腕有何影響?若骨折延伸到腕關節,腕骨碎片或會傷害血管神經,造成韌帶撕裂。

5-9-19

最近在電視台拍攝大規模清場行動片段,可以看到有人被制服時,手腕遭遇近180度的拗曲。究竟這樣嚴重扭曲手腕而導致的橈骨末端骨折(Colles’ fracture/distal radius fracture)會對日後活動能力有何影響呢?

橈骨末端骨折(Colles’ fracture/distal radius fracture)通常被稱為手腕骨折,是前臂中兩塊較大骨頭在下端斷裂,靠近手腕拇指側與手骨相連的位置。橈骨骨折很常見,是手臂中最常出現骨折的骨骼;患有骨質疏鬆症的人患腕關節骨折的風險特別高;跌倒或受到攻擊的人也有可能發生這樣的症狀。更嚴重的情況下,手腕骨折可能更難治療:

  1. 骨折延伸到腕關節
  2. 破碎的腕骨刺穿皮膚
  3. 腕骨碎片會移動、傷害血管或神經
  4. 韌帶可能會被撕裂

手腕骨折的症狀包括疼痛(特別是在彎曲手腕時)、容易觸痛、腫脹、瘀血、手腕畸形等。如果手腕非常痛、手臂或手感到麻木、手指蒼白,有可能是影響到神經或血液流動。

手腕受傷的治療方法

如果手腕骨折沒有處於正確的癒合位置,醫生可能需要重置手腕位置,過程非常痛苦,所以通常用麻醉來完成。治療還需要:

  1. 夾板固定:需要戴幾天到一周,視乎腫脹消退的情況
  2. 石膏固定:需要戴6到8週或更長時間
  3. 定期X光檢查:確保手腕正常癒合

大多時候以上的方法也未必有效,例如180度拗曲手腕的情況下,骨頭不可能在夾板及石膏固定下癒合,需要進行手術治療,用釘或其他裝置來將骨頭固定到位,以便修補手腕骨折。

手腕骨折恢復過程漫長

輕微的情況下,手腕癒合可能需要8週或更長時間。但嚴重的情況如180度拗曲手腕,6個月至1年也未必可以完全恢復。在受傷後數月甚至數年,手腕仍可能感到不適和僵硬。手腕骨折的情況難以防止,因為通常發生在意外跌倒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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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電台視像新聞 RTHK  4 September at 22:49 · 

有在反修例抗爭中被捕的人士向本台表示,被捕後及搜身期間,被警棍毆打及警員侮辱,期間無法與外界聯絡,被捕後約6至7小時後,才獲安排見律師。香港人權監察形容,警方濫權情況難以接受,質疑政府縱容。本台就有關個案向警方查詢,暫時未有回應。

[看片段,請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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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被捕女子稱停車場遭警摸胸 目擊太子站有人被打「嘔白泡」

4-9-19 明報

本報接觸到一名8月31日晚在太子站的目擊者。在美國留學、近日回港放暑假的Jason(化名)表示,當晚他在涉事的荃灣線往中環方向列車,看到有防暴警察趕至衝入車廂,Jason躲在「傘陣」後方,目擊警員朝一對男女施放胡椒噴霧。他憶述,當日車廂內大部分女生在哭,男生同樣無助,有人事後表現憤怒,不斷敲打車廂物品。

Jason說,過去一個月沒有缺席任何一場示威遊行,自言在示威現場「差不多企最前」,但也沒有當日在車廂般恐懼,「在現場大家一齊去、一齊退,但當日在車廂真是無路可走,只能看着警察走入來打」。當晚,Jason的兩名朋友被警方以涉嫌非法集結拘捕,其家人及女友知悉事件後擔心不已,他計劃改機票提早返回美國。

【16:50】反修訂《逃犯條例》風波未息。8月31日晚有防暴警察衝入太子站車廂追捕,有人被打至頭破血流,警方行動被外界形容是「無差別襲擊」。有當晚目擊事件的被捕者現身說法,斥責警方濫捕及使用過度武力,有人被警方打到「嘔白泡」、不省人事。有女被補者說,在葵涌警署被男警員觸碰胸部,如廁時有女警員不准她關門,哽咽道:「這些創傷不能短期平復,不是(特首林鄭月娥)說兩個字(意指撤回修例)便可平復。」

龍小姐(化名)在民主派會議召集人毛孟靜陪同下現身,她說當日在太子站月台目擊防暴警察「亂棍打人」,一名穿普通衣著的男子被警方打到「嘔白泡」,其後不省人事,10多分鐘後,消防才到場接走傷者。

她指出,當晚被警方以非法集結罪名拘捕,帶往葵涌警署,其後有男警員在停車場觸碰她的胸部;去廁所時,被兩名女警正面看着,不准關門。對於上述遭遇,她說感到很羞恥、好辛苦,會發惡夢,「為何受此對待?」

教大學生會臨時行政委員會會長梁耀霆亦是當晚目擊者。他說,防暴警察用盾牌撞擊、用警棍打市民,拖延安排救護服務;他和其他被捕者被帶到葵涌警署後,無法及時聯繫律師,他9月1日早上11時許才能致電律師。

梁耀霆指出,在警署內聽到有便衣警員說:「這兩個月來警員壓力大,見到女示威者,想和她們發生性行為,好正常」。他對上述言論感到震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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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擊者控訴警員以「曱甴」稱呼兼非禮 毆打示威者至不省人事

4-9-19 

852郵報

兩名曾目擊警方於8月31日在太子站拘捕行動的市民,今日下午在立法會議員毛孟靜陪同下召開記者會,講述當時所目擊的情況。

化名龍小姐的市民指出,當晚在太子站見到有速龍小隊成員毆打一名作普通市民打扮的男子,該名男子被打至不省人事且口吐白沬,當時有男警員為他急救,但另一名女警詢問該男子的名字時,他已全無反應。龍小姐又表示,她在現場得知傷者被送至瑪麗醫院,但到目前為止,她對傷者現狀並不清楚。

龍小姐當晚亦被指涉嫌非法集結,她稱自己被帶往葵涌警署後,男警員曾觸碰胸部;而在她在如廁時,兩名女警在附近有男警的情況下,不容許她關上門。另外,龍小姐亦透露有警員以「曱甴」罵她,正在發燒的示威者被要求坐在警署停車場數小時後,警方才召喚救護車將其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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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e生活

· 4 September · 

呢班喺噚晚被警方截停進行搜捕嘅42C線九巴,最終要到午夜過後,先至獲准駛離現場。車上多名乘客就被警員押上警車帶走。

一名噚晚身處呢班巴士嘅乘客駱先生,今朝就打電話到港台節目《千禧年代》,講述當時喺車上嘅情況。佢話當警察一上車,第一件事就係要求巴士車長遮擋車上所有攝錄鏡頭。然後警察就將原本喺車上嘅記者,全部趕哂落車。據駱先生描述,有警員曾經向車上乘客咁講:

「巴士已經係警方嘅主場,無人再幫得到車上嘅人。」

期間有乘客將雙手放喺頭頂超過一個鐘頭之後,由於覺得好攰,於是主動要求警員將佢鎖起。但換嚟嘅回應竟然係咁:

「如果你放低手嘅話,我就告你阻差辦公,行為不檢。」

身上無帶任何裝備嘅駱先生,最終喺個幾鐘頭之後被警方放走。對於警方喺今次搜捕行動採取嘅手法,駱先生認為明顯有濫權之嫌。

維護法紀,本來係警察應有嘅基本職責。但如果警權喺無任何機制能夠有效制約嘅情況下,被前線警員無限放大,咁嘅警隊又憑乜嘢可以要求廣大市民,對佢哋給予信任同支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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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September at 13:00 · 

女生窒息求饒 暴警再踩手腕

香港武裝警察,在近乎完全沒有制約的情況下,對市民施襲的程度日益嚴重,構成重大人道危機。

9.2 晚,大批市民到 8.31 發生恐襲的港鐵太子站外的旺角警署,聲討警暴惡行。後來大批防暴警察驅趕群眾後,多次對街坊作出無理拘捕。以下是其中一個嚴重個案:

-記者在採訪警方拘捕過程中,被警員施放胡椒噴霧;

-警員用武力推開正在採訪的記者,有記者跌倒受傷,器材受損;

-一名女子和警察理論;

-大批防暴警員突然武力制服該女子;

-急救員欲上前施予救援,被大批防暴警拖走;

-記者再上前採訪,警員用手掩蓋該女子的口;

-女子被壓在地上,頸部受壓幾乎窒息,向警察求饒;

-警員用力一腳踩在女子的手腕上,女子發出慘叫;

-警員向現場記者施放多枚催淚彈,多名記者不適走避。

在近乎完全沒有制約的情況下,警方變本加厲,不單公然對市民施以酷刑,如今更肆意攻擊記者,企圖進一步除去一切監察警暴的機制。港共為保政權,縱容武裝部隊權力坐大,將香港推去極危險的深淵。

香港正面對嚴峻的人道危機。我們再次呼籲國際社會關注,並全力支援香港的抗爭者。

Girl Begging for Mercy

Violent Cop Stomps on Her Wr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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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frequency and extent of the Hong Kong riot police's attacks on civilians have been escalating, as officers continue to seemingly act without an ounce of restraint. This constitutes a major humanitarian crisis.

On the evening of September 2, a large number of civilians had gathered at the Mong Kok police station, which is right outside the Prince Edward MTR station, where the August 31 attacks had occurred. They were there to condemn the cases of police brutality. Not long after, a large number of riot police arrived at the scene to disperse the crowd, and had made various wrongful arrests to the civilians who lived around the neighbourhood. The following is one of the most severe cases:

- A reporter was recording the arrests being made by the police, when a police officer used a pepper spray toward the reporter;

- A police officer had forcefully shoved reporters who were recording at the scene, a reporter was injured when he was shoved onto the ground, his equipment was damaged;

- A woman began reasoning with the police over their actions;

- A large number of riot police officers used excessive force to restrain the unarmed woman;

- When a medic had stepped up to assist the woman, she was dragged away by a few riot police;

- Reporters attempted to continue with their work and conduct an interview, and an officer covered the woman's mouth with his hands;

- The woman was clamped and held on the ground, she began to beg for mercy as she was being asphyxiated at the neck area;

- A police officer stepped on the woman's wrist forcefully, the woman began howling in pain;

- The police officers began using multiple canisters of tear gas on the reporters at the scene, many reporters had to scramble away in great discomfort.

Seemingly acting on no restraint nor discipline, the police force has intensified their acts of violence. Not only have they tortured civilians blatantly, but they have also recklessly attacked journalists, in an attempt to further obliterate any mechanisms that could monitor and keep the police accountable from misusing their powers. To salvage its political powers, the Hong Kong communist regime has condoned the wilful abuse of powers by the police force, driving Hong Kong into a dangerous, bottomless pit.

Hong Kong is currently undergoing a dire humanitarian crisis. Once again, we are calling on the international community for their urgent attention, and to lend their assistance to the protesters of Hong K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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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龍灣截查九巴 乘客:警要求年輕人雙手放頭逾一小時 不從或告阻差辦公

4-9-19 立場新聞

一批示威者昨晚曾短暫轉戰黃大仙,在龍翔道登上一架九巴巴士離開。警方隨即在截停該輛巴士,全車進行搜捕。有車上乘客今早致電電台節目憶述事件,不滿警方要求其他一名藏有防具的年輕人雙手放頭超過一小時,是「玩個示威者」,形容做法「侮辱」、「濫權」。他又表示,警方要求巴士司機遮蔽車上的閉路電視,直言「成班警察好似喪曬咁樣」。

涉事巴士是九巴 42C 路線,往藍田方向,駛至港鐵九龍灣站附近時,遭防暴警察截停。車上乘客駱先生今早致電香港電台節目《千禧年代》憶述事件,批評警方搜車的做法「濫權」。駱先生表示自己坐在下層,沒有參與示威,身上亦無防具,但亦遭扣查近一個小時。以他觀察,警方特別搜查年輕人,或者一些呼喝警方的人,比較溫和的可先行離開,但藏有防具、態度較激烈,或對警方「有仇恨」的乘客則不准下車。

被困巴士期間,駱先生目擊一名坐在下層後排的年輕人,被警員要求雙手放頭超過一個小時。該名年輕人曾言「我隻手好攰呀,阿 sir。你不如鎖我啦,我唔會打你㗎喎」;但警員拒絕,稱「我懷疑你會襲擊阿 sir,你唔放喺頭度,我就可以告你阻差辦公,行為不檢。你好鍾意玩警察丫嘛,你哋係曱甴嚟㗎嘛,擺喺頭度。」

駱先生稱當時部分乘客都看不過眼開口,「有無搞錯阿 sir,我哋搭車咋喎」、「你咪鎖佢囉,人地好攰丫嘛」。他更曾向當場警員說「阿 sir,而家又唔係戒嚴,點解要咁樣搜車呢?」警員一句「你唔好嘈」回應,又說:「你唔好出聲,呢度唔關你事。呢度係警方嘅主場」。其後,他們一眾沒有防具又開口聲援年輕人的乘客,被警方趕至上層車廂繼續搜查。

至於上層有乘客一度除去上衣,引起「當眾除衫搜身」的爭議。駱先生也在現場,他澄清,巴士熄匙無冷氣,青年覺得悶熱,自動脫衣,並非應警方要求而脫。

駱先生指,記者尚在車廂時,「警方無大動作」;但警方登車 15 分鐘後即要求記者離開。他直言,記者落車前後,警方處理態度截然不同,立即變得「惡咗啲」,「而家無人幫到你㗎喇,喺呢度,我哋係主場」。警員要求巴士司機遮蔽車上的閉路電視,「唔想俾人睇到成架車的情況,但無人敢出聲。嗰時⋯根本⋯成班警察好似喪曬咁」。

事隔半日,駱先生依然憤憤不平,尤其不滿警方要求青年長時間雙手放頭,形容做法是「玩個示威者」,「佢有犯事,你咪鎖佢囉,駛唔駛咁侮辱,手擺頭擺兩個鐘以上呢?我覺得有少少濫權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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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警察搜查巴士時車上乘客稱警方要求司機遮車上鏡頭

4-9-19 RTHK

警方昨晚進入港鐵太子站內制服一名男子,他不適送院,在場一批市民聚集,防暴警察一度在站內施放胡椒噴劑驅散,有三人需要送院,其中兩人情況穩定,一人出院。

另外,有示威者昨晚在黃大仙站內被指破壞站內設施,之後登上巴士,防暴警察在九龍灣登上巴士截查,有目擊者致電本台節目,表示警員上巴士後,要求巴士司機遮蔽車上的攝錄鏡頭,又警告當時在車上年輕人,如果將手放下,可被控以阻差辦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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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警察良心何在被毆 22歲青年頭部縫5針仍留醫 (看片)

4-9-19 蘋果日報

警方本周一在旺角太子武力清場,其中一名22歲姓朱青年,只因向防暴警提問:「係咪跌咗良心?」即被暴力制服,拘捕帶走。朱至今留醫兩天,頭部縫5針,肩膀瘀傷,還要接受不同的檢查以確定其他傷勢。

中午12時,朱在警員押解下,推出神經外科病房往檢查。他戴上口罩說:「(頭部)縫左5針,瘀左少少,皮外傷,頭嚴重啲,係呢度(左肩)腫咗。」又表示正被警方扣查,不方便講太多。記者向他身旁的警員查問,青年是否被捕?涉及什麼罪名?警員都表示不方便回答。

周二晚上,朱在彌敦道與界限街交界,向準備收隊的防暴警提問:「7.21你哋去咗邊?你係咪跌咗啲嘢?係咪跌咗良心?」之後有人回答:「良心仲喺呢度」,未幾數名防暴警跑向他,將他追出馬路中心並按在地上,亂棍毆打至頭破血流,然後拘捕帶走。

警方昨晚發新聞稿稱,9月2日晚上,一批示威者在旺角警署一帶集結,並向以雷射光線照射旺角警署內的警務人員。警方呼籲示威者盡快離開,經多次警告無效後,進行驅散行動。

行動中,人員拘捕16男3女,年齡介乎16至27歲,涉嫌「非法集結」。該19名被捕人士當中,一名24四歲女子亦涉嫌「襲警」被捕,一名18歲男子及一名26歲女子亦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被捕,另外5名男子亦涉嫌「襲擊致造成實際身體傷害」被捕。他們現正被扣留調查。

另外,一名22歲姓朱男子涉嫌「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被捕,現正被扣留調查。

此外,一名20歲姓方男子(查為浸大方仲賢)涉嫌「盜竊」被捕,一名16歲男童及一名18歲男子涉嫌「未能出示身份證明文件」被捕。該3名被捕男子已獲准無條件釋放。案件由旺角總區重案組第一隊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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荃威花園維修關注組 Facebook

· 2 September · 

【撐警暴徒】(相關片段)

#福建社團聯會 林婉濱忠實fans 襲擊林百欣學生

中午12時左右,有自稱撐警男女(見圖)襲擊林百欣中學學生,影片已在網絡廣傳中...

有目擊事發經過的街坊表示,當時綠衣男子率先發難,粗暴辱罵年青人「垃圾」、「唔好喺我樓下搞呢啲野」、「我支持香港警察」等,並且捉著其中一名聲援舊生的領頭動粗,拳打腳踢,推撞其他同學。

同一時間,灰衣女人使用硬物襲擊前來協助女家長頭部,又拉扯頭髮,女家長頭頸、手腳受傷;其他家長、電單車司機等人一湧而上,阻止綠衣男子、灰衣女人繼續襲擊學生。及後,同學反倒過來保護施襲男女離開現場。

不過,施襲男女心生不忿,離開後折返用膠樽掟向同學,幸好未有擊中任何人!

事後,有街坊認出施襲的「撐警暴徒」,居於荃威花園Q座某單位,是 #新界社團聯會 林婉濱 忠實支持者,不時出現其活動撐場。

但點解這幫經常大叫「反暴力」的撐警人士,只識使用暴力欺凌學生、年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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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mpus TV, HKUSU 香港大學學生會校園電視

2 September 2019 

【旺角回顧】警察向記者噴胡椒噴霧 拘捕市民後疑似揮動警棍圓盾跳舞

[看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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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ng Kong Democracy Movement 民主運動

4 September at 01:43 · 

HK police dragging the injured unconscious man.

警方拖著受傷昏迷的男子。

A few police officers chased after a young man. The man was injured & unconscious.

太子傷者被拘捕時仍然有知覺 黑警打到傷者昏迷不醒

Journalists said that the youngster was beaten and injured. He threw up and was unconscious at one po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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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平凡醫學生的日常。 Facebook

Like Page 4 September at 01:24 · 

整條影片,只見到一隊手足無措的警員,圍著個明顯沒有反應的男子,一時反轉身,一是抬起成半躺,一時拖行。現場沒有指揮官,沒人下命令,我隔著電話屏幕都覺得他們根本不知道自己應做甚麼,就胡亂擺弄傷者,自我感覺良好。

傷者情況如何,不能fact check的不多說了。但醫學生總知道,是如果不肯定、不懂的,一定要叫增援,如果病人有生命危險而自己無能力處理,一定無錯的應對方法是call senior。721元朗兩個巡警懂逃走然後要求增援,你一隊警察不懂叫現場急救員幫忙?不懂等救護員來處理?

警員入學堂一定要上急救,急救中最緊要的先是「現場環境安全」,然後是ABC,Airway(氣道)中包括保護頸椎。確認傷者沒有頸椎受損前,一定要找人或者工具固定頸椎,絕。不。可以。像影片中把傷者像條魚般反來反去。之後也沒見得在場警員有量度維生指數,更勿論其他保護氣道、檢查傷勢等步驟了。退一萬步,就算現場能完全排除傷者頸椎受損(which is impossible given警察最近不能自控的暴力),男子只是突然不省人事,有呼吸有脈博,警察應該將其擺復原卧式,而非強行將其拖行。

必須質疑警方:

一)拘捕示威者是否已經去到「就算他們死掉都在所不惜」的地步?

二)警察會使用武力對待市威者,那他們有無能力處理隨之而來的傷者和進行急救?若非,他們還應否被賦予使用武力的權利?

三)警察是否需要定期考核急救知識,現場警員如此無知,是否失職,會否遭紀律處分?如何追究他們責任?

四)警察阻礙救人,有否犯下人道罪行?

圖片來源:網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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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ng Kong Democracy Movement 民主運動

3 September at 21:12 · 

Suspected "blue ribbon" pro-establishment "blue lives matter" thug attacks press in front of police officers who do nothing to intervene.

一句我支持警察就可以當街係警面前打記者

Source: RTHK Live [看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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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名政府外判清潔工硬食催淚煙 有人公廁過夜

3-9-19 am730

清潔工人職工會上月以訪談形式進行調查,接觸了上環、中環、黃大仙等9個地區,共75名食環署外判清潔工,全部於工作期間遇過警方施放催淚彈,其中53人表示曾吸入催淚煙,其餘就指不知道那些是否催淚煙氣味,約三成人指曾感到眼睛乾澀、兩成人有氣管不適、兩人指曾皮膚敏感。工會今日到金鐘食環署總部遞交請願信,要求署方跟進。

清潔工人職工會組織幹事梁芷茵表示,不少清潔工是中老年人士或尼泊爾裔工人,難以掌握催淚煙禍害,有工人在警方施放催淚彈時,被困於工作的公廁,被迫於公廁內過夜。

工會要求署方要給予清晰指引,容許清潔工在緊急情況下離開工作崗位,而不會被視作擅離職守,也不會被扣工資。署方亦應為工人提供N95口罩、眼罩及手套等基本裝備,或考慮成立特別清潔隊,處理受催淚煙影響到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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