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讚賞公民2.0的疑慮
因為工作忙碌,好一段時間沒上 Matters。我的【讚賞公民】subscription 因為信用卡過期而中斷,在準備重新 subscribe 時,我才知道推出了【讚賞公民】2.0 的事。細讀改制詳情以及大家的討論後,我對於重啟 subscription 有一些疑慮——因為還沒見到其他文章提及,我不知道有沒有人跟我一樣有以下想法。若我的思路有錯或遺漏了什麼,請不吝指教。
「拍手」的貶值
升級到【讚賞公民】2.0 之後,一名創作者能夠從讚賞公民「拍手」得到的 LikeCoin 數量,再不會從每個月讚賞公民繳的月費中按該公民的拍手數分配,而只會從公共的創作基金中按眾人的按手數分配(讚賞公民比非公民的「拍手」值更多 LikeCoins)。
這樣的話,一名未獲得贊助的創作者從「拍手」所得的 LikeCoins ,幾乎肯定會遠遠少於有人贊助的創作者所得的 LikeCoins(最小值 5 USD,最大值可以是 100 USD)。「拍手」的價值將會變得很低。
為創作者帶來穩定收入的目標難以達成
當下每月贊助金額只有 5 USD、20 USD 和 100 USD 可選。贊助每一名創作者的門檻至少是每月 5 USD*。當變成月費訂閱,讚賞公民做決定的考慮,將會跟 1.0 時有所不同。
在 1.0 時期,Liker拍手支持的作品,至少是自己曾經(click進去)過目的,不少公民更會根據自己對作品的欣賞程度,精確地給出一定的拍手數;改制至 2.0 之後,贊助變成每月定額的承諾,被贊助的單位是「人」而再不是「作品」,考量則變成:這個創作者能否每月寫作值我贊助 5 USD 的文章?又或者,我喜愛這個創作者的程度值不值每月 5 USD?
*提供一些價格參照:蘋果日報訂閱收費是每月 6.99 USD;到 Readmoo 網站找我近來讀過又喜歡的推理小說(陳浩基26萬字的《13.67》),電子書售價大概是 8.7 USD。
可預見的是,有幸被每月贊助的創作者,肯定遠遠少於能夠收到拍手的創作者(畢竟拍手不需成本),創作者群之中 LikeCoins 的分佈很快會變得非常極端——經常出文/發言的創作者會獲得許多公民的每月贊助,因而得到大部份的 LikeCoins;間中才出一篇文章的創作者所得到每月贊助則非常少,即使有欣賞他們作品的創作者,支持方式都應該只會是一次性的「拍手」或贊助。
我明白這次轉制的動機,是為了增加創作者得到穩定收入的機會。然而,除了贊助門檻過高、未必能達到增加創作者收入的目的**外,我認為訂閱制某程度上與 LikeCoin 本身「創作有價」的理念背道而馳——這亦是為何即使當下有 1.0 和 2.0 制可選,我仍得作出subscribe/放棄subscribe這抉擇的原因。
**在 2.0 制下,成為讚賞公民的門檻為至少每月贊助一名創作者。若想享有讚賞公民福利(e.g. SuperLike和拍手權重較高),但找不到覺得值得贊助的創作者,可能就會考慮與另一名 Liker 互相贊助,兩人就可同時成為讚賞公民,此舉也相當於給自己買 LikeCoins。
「創作有價」的理念
當年,我和幾位好友之所以成為 Liker,是因為很喜歡「創作有價」這個理念——每一份作品,不管是誰創作的,只要有相連的 LikeCoin button,我就可以根據我對此作品的欣賞程度,給予相應的打賞。無論那是出於大師之手,抑或由寂寂無名也不懂PR的素人創作,被視為優秀的作品都能為創作者帶來相應的回報。
記得當時,我們還真的翻開了 LikeCoin 的白皮書 研究衍生作品如何能回饋原作等等 technical details 呢。雖然那時我們覺得,執行起來應該還有許多技術性難關要克服,即使未有執行的方法,我們還是決定先投資觀望,希望為實踐這個理念出一分力。
然而,如上文所說,改制意味著,被贊助的單位再不是「作品」,而是「人」。「創作有價」不該是指大家投入心血做出來的創作有價值嗎?怎麼現在創作者的收入,會變了取決於他人為個人魅力和產量打的分數,而非他每一件作品的水準呢?一些資料性豐富的文章,即使其創作者並非經常寫作,若讀者能從中得益不少,該創作者就值得因為這文章獲得相應的打賞,不是嗎?
除此之外,「拍手」的貶值,很大機會導致 Liker 拍手的習慣改變(i.e. 因為不用考慮 LikeCoins 的分配而減少思考),甚至不再拍手(因為已經付費贊助了若干個人)。這樣的話,當初「創作有價」的願景不就再不可能實現了嗎?
LikeCoin應保有自己的優勢,而非效法已成功的平台
每月贊助個別創作者的模式,讓我想起 Patreon 的訂閱制。網上也見不少華文創作者表示,在不同的平台所得的回饋都難以維持生計,直至轉移到 Patreon 才有足夠的收入堅持下去。
我不知道 LikeCoin 團隊決定實施改制,是否參考了 Patreon 訂閱制的成功,但 Patreon 的致勝關鍵並不在於月費訂閱制本身,而在於 paywall 的存在——不付錢就不能看內容。然而,LikeCoin 的理念,是「創作有價」而非「付費創作」。Likers 怎麼為還沒看過的作品決定其價值呢?故此,把內容鎖起不應該是被考慮的選項。
再者,執行方面,LikeCoin 作為貨幣(而非平台),是難以做到「鎖起內容」的。不過,即使 LikeCoin 和其他平台合作把文章鎖起,要贊助才能解鎖文章,為何創作者/讀者不選擇使用美金的平台(如 Patreon),要先把回饋轉做虛擬貨幣呢?
LikeCoin 要吸引更多投資者,就得利用自己獨有的優勢,即「創作有價」:透過簡單的 Like Button plugin,創作者發佈在不同平台的每一篇作品都能被獨立標示價值,此回饋能支持創作者做出更好的作品。配合 SuperLike,這種創作者與讀者間的互動機制,理論上也能夠達到評價作品和發掘好作品的目的。
衷心希望 LikeCoin 團隊能重新審視改制的計劃,以及 LikeCoins 發展的方向,貫切始終地實踐「創作有價」的理念,以自身的潛力吸引更多讀者和創作者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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