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人報酬率和ESG期望的矛盾
客戶沒有要求,投資組合經理需要考慮ESG因素嗎?
根據聯合國負責投資的原則(PRI)規定,投資者應該將ESG因素納入投資決策和風險管理過程中。這意味著,即使客戶沒有明確要求,投資組合經理在道德與風險方面,應考慮ESG因素。
這並不代表投資組合經理應該忽視投資回報。相反,更應該尋求在考慮ESG因素的同時,最大化風險調整後的回報。這是一種平衡,需要投資組合經理具有深厚的經驗和遠見。
目前台灣對於金融業,也有ESG投資相關的發展政策與策略,例如 : 赤道原則、綠色金融行動方案3.0、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氣候變遷資訊揭露指引等。
如果現有ETF或基金不能滿足投資人對ESG的期望
你也有類似想法嗎? 或許可以採取以下幾種策略:
首先,可以選擇不依賴外部評級預設的計算公式和評估因素,轉成自行設計篩選投資項目ESG權重評分,實現更個性化的投資組合。當然,這種方法需要投資人對ESG因素有深入的理解,並願意花時間和精力來設計和實施他們的投資策略。
這有助於專注於投資者最關心的特定環境、社會和治理議題。例如,可以選擇更重視衡量公司為低碳未來過渡所做準備的因素,或公司在特定社會議題上的政策,而不是採取一刀切的方法。
其次,如果投資人能接受成本較高的服務費,可以請求專業人士定制指數,這種方法可以確保投資組合更好地反映投資人的ESG期望。
儘管投資人報酬率和ESG投資之間可能存在矛盾,通過適當的策略和方法,投資人可以實現兩者的平衡。這需要投資人、投資組合經理和其他金融專業人士共同努力,以實現可持續的投資回報和社會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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