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日書丨27歲前,我沒有屬於自己的家。
家,何為家?敲出這個字的時候,我竟然覺得有些恍惚和陌生。很難為它做一個具體的定義,但心底裡湧出的渴望以及腦海裡斷斷續續浮現出的一些零碎畫面,拼湊出了一個家的模糊概念。
因為父母在我2歲不到的時候就離婚了,所以我並沒有一個真正意義上親生父母為我構造的家,我記憶裡也沒有和他們一起生活過的任何場景。
27年來,我換了很多個生活場所,它們在我看來都不算作家,只是一個短暫落腳的地方。在這些我生活居住過的房屋里,都沒有一間屬於我自己的房間,可以用來容納我的情緒,埋藏我的秘密。所以,我從來沒有覺得它們是我的家。
6歲以前,我跟外公外婆住在一起。我很喜歡那個地方,如果人必須要有一個故鄉,那我願意把那個地方稱作我的故鄉,至少從情感層面而言,我對這個地方是有著濃烈的懷念之情。外公外婆的家在一個偏僻的農村,那個地方稱作董家河,以姓氏為名,周圍住的人基本上都姓董。房子周圍的佈局類似四合院的構造,挨著住了4戶人家,都是親戚,大家共用一個地垻,用來曬玉米、水稻、辣椒等農作物,以及夜晚大家圍坐在地垻乘涼,話家常。 房屋的背後是一座座大山,和一片茂盛的竹林,門前有一條泥土和石子混合而成的公路,公路下方是一片片土地,然後是一條平靜的河溝流過。
我很喜歡董家河,雖然6歲以前的生活記憶基本上都記不起。但從小學開始,幾乎每年暑假和寒假我都會回到董家河去度過我的假期,因為那裡有我最親愛的外公外婆,有我愛的山山水水、花花草草,只有回到那裡,我才會短暫的感到放鬆和心安。我會在夏天,跑到河溝裡脫光衣服洗澡;我會在雨後,拿起蜘蛛網做成的捕網捉蜻蜓,我會在無聊的時候,竄到竹林裡捉竹馬蜂;我會在玉米豐收的時候,背著背簍跑到玉米地裡幫外公外婆收玉米;我會在睡不著的時候,跑到地垻邊聽蟋蟀窸窸窣窣的叫聲,以及抬頭看那滿天的星星......
好多好多的記憶,在我打字的時候突然湧現出來。6歲以前的生活片段雖然記不得,但我始終記得當時被迫離開外公外婆家的時候,那些零散的片段。6歲那年,我完全沒有印象的父親,對於當時的我而言,他就是一個陌生人。來外公家接我去奶奶家生活,因為外婆生病的原因,我無法再繼續生活在這裡。後來,我從爸爸和媽媽的離婚協議書上看到,我的媽媽負責養我到6歲,這也是我離開外公家,去奶奶家生活很重要的一個原因吧。
我記得他來接我時,我害怕、恐懼、不安,跑到房屋背後的竹林想要躲起來,不想離開我的外公外婆,因為我不知道接下來,我要去生活的地方是哪裡,對於6歲的我而言,離開熟悉的環境和親密的人是多麼的無助和殘忍,我記得離開董家河的那天我哭得撕心裂肺。你看,雖然當時的我只有6歲,但這種創傷時刻卻深深刻在了我的記憶裡。
6歲到12歲,我跟著奶奶一起生活,那個地方叫作沙溪長沙村。記得剛去的那年,我沒有一個可以說話的同齡人,周圍對我而言都是陌生的,不安的情緒一直圍繞著我。我跟奶奶也不熟,記不清什麼時候開始,我漸漸地熟悉了這個新的生活場所,我熟悉了上學的路線、熟悉了洗衣服的河溝、熟悉了周圍的同齡人,慢慢構建了自己的生活圈子。
但在那裡生活的6年,我很少有過心安的感覺,我大部分時候都在幻想我的爸爸媽媽沒有離婚,要是我有一個真正的家就好了。在那裡生活的六年,我都是跟奶奶睡一個床,現在想來也很奇怪,明明家裡有那麼多空的房間,為什麼不單獨讓我擁有一個自己的房間,擁有一個自己的床呢,或許在大人看來,沒這個必要吧,我只要吃飽穿暖,健康長大就行了。
後面因為三峽移民,我爸爸的家搬遷到了新的房子裡,也沒有給我留一間屬於我的房間,但我弟弟有。當然,他們肯定是覺得我反正都已經在外面讀書了,又不經常回去,沒必要給我留一間空房,可,從頭到尾,他們連問都沒問過我。
12歲過後,進入了我的中學時代,也進入了我的青春期。我開始住校,從初中到高中畢業,這6年裡,我基本上都是在學校的寢室住,到了週末才會回到我媽媽家或者偶爾回奶奶家住。你看,我都無法說回自己的家住,因為我知道那都不是我的家。
也正是因為到了縣城裡讀書,我才跟我的媽媽慢慢地熟悉起來,12歲之前,我們見面的次數不算太多,我對她很想念,但又很陌生。所以,剛到媽媽家裡時,我總是把自己表現得很乖,很聽話,我主動洗衣服、做清潔,我怕她不喜歡我,我也怕叔叔(跟我媽媽重新組建家庭的人)不喜歡我,因為她還有弟弟妹妹,不只我一個孩子。在我媽媽眼裡,我是一個懂事的孩子,但如果我可以有任性的底氣,我又怎麼會希望自己那麼小就懂事成熟呢。
在媽媽家裡,我一直都是跟妹妹睡一個房間,我也沒有屬於自己的房間,所以朋友送我的禮物我大部分都是放在櫃子裡,沒有擺出來,記得那時候去朋友家裡玩,看到她們都有屬於自己的房間,裡面放的全是屬於自己的東西,我羨慕不已。
媽媽的家是我最害怕、最沒有安全感的一個地方。我青春的記憶裡,在這個所謂的家裡,充滿了爭吵、抱怨以及暴力。尤其在我最敏感的時期,見證了這些,所以當時週末都不想回去,寧願申請住在學校裡。因為我害怕,我害怕本來睡著的我被他們不堪入耳、醉醺醺的吵架聲給驚醒,我害怕那時候有著暴力傾向的叔叔會做出傷害我的事情,更害怕他傷害我的媽媽。
我記得在他們有一次打架特別嚴重的時候,我嚇得報了警。那天晚上我到隔壁親戚家借住了一晚,第二天回去時,打開門,我看到滿地的血印子,走到房間裡,我看到了傷痕累累的媽媽,難過、害怕、無助、憤怒一下子湧出來,我感覺自己掉進了一個黑洞里......寫到這裡,已經不想再細想下去,就停在這裡吧。
後來,高中畢業,到重慶念了大學,也是住校,但至少是四人間,擁有屬於自己的上床下桌,和一個衣櫃。大二那年,談了戀愛,不想週末住校,就搬到了朋友的公租房裡,重頭置辦家具、一點一點,把空空的公租房給填滿,那時候從學校到住的地方2小時候的車程,但依然樂此不疲,畢竟,那算是有了一點點家的樣子的地方。
再後來,2019年,臨近大學畢業,考慮到工作的地方,於是退掉了公租房,搬到了一個離上班近的地方,說來也是很慘,剛搬完到新住處沒幾天,就跟戀人分手了。於是跟好朋友在租的地方一起生活了一年。
工作一年後,到了2019年年底,也就是疫情前半個月左右,我搬到了新的戀人家裡。在那裡開啟了我長達4年半的生活。我的貓貓也跟著一起搬了過去,就這樣,我們一家四口開啟了新生活。這四年多的時間裡,我完完全全把她的家當作了自己的家,重新給房子換窗簾,改造舊家具,買四件套,一起裝扮照片墻,一起佈置聖誕節......總之,這四年多的時間裡,我生活得很安心很滿足,我覺得自己很幸運,總算是有一個屬於自己的家了。
但,生活吧,哪有一直如意的呢。今年1月份,我結束了長達四年多的感情,當然,我所謂的以為自己擁有的家也隨之破滅。當我打開行李箱,收拾屬於我的物品,準備打包搬走時,我才意識到:啊,原來,這也不是我的家,這一直以來都只是她的家。
那天,我一邊從衣櫃裡將衣服裝進行李箱,一遍哭著問她:“我是不是沒有家了?”
她沉默不說話。“我會有屬於自己的家,對嗎?”我盯著她的眼睛,又問她。
她躲避開了我的眼睛,輕輕點頭,說了句:“嗯,會有的。”
就這樣,我搬離了生活四年多的地方,搬離了那個第一次讓我從心底裡覺得是家的地方。忍受著失戀帶來的巨大痛苦,我把自己工作後申請下來的公租房進行了一次徹底的裝修。從家徒四壁,到買床、買沙發、桌子、茶几、各種家電、廚具......一點一點,花了2個月的時間,佈置成了我還算滿意的樣子。
這一次,我終於有了屬於自己的家,一個誰也帶不走的家。這一次,我有了屬於自己的床,自己的衣櫃,自己的沙發,裡面的每一樣東西都是我用自己賺的錢購置的,每一樣東西都是我自己挑選和喜歡的,我不需要迎合任何人的喜好,這一次,這個空間真真正正屬於我自己。
27歲這年,我總算,有了一間完全獨立的,屬於我自己的房間,我把它稱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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