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处搭台,他人唱戏——《周处除三害》
我,杀手,杀人为生,养家糊口,生死看淡。有活干活,有事跑路。有一天,亲人离世,自己就剩三个月可活,于是决定为自己干一票,青史留名。干啥呢?就干和自己齐名的人物。
上面就是《周处除三害》的舞台。
电影要建立的是一个杀手的生死观和善恶逻辑。故事嵌套在一个正常的警匪世界里,里面发生着正常世界的故事,但电影的视角是基于杀手的。在陈桂林的世界中,只按照自己的逻辑办事,在还未被警察通缉之前,陈桂林杀自己需要杀的人,大摇大摆,报名号,掏枪,杀人,跑路,别的都不考虑。警察追,那就跑,追到了,那就干掉警察。这是生活,是我的谋生手段,奶奶还要靠我养。得知自己绝症晚期,第一件事是,我要在道上留名,因为这是我们这一行最重要的。他考虑的是除害么,不是。哪怕看到通缉令的时候,如果说是周处除三害,最多算是灵光乍现的牵强附会,更多的是齐名同道,够大牌可扬名。这一切和正常的善恶是无关的。
而走上除“二害”的路的时候,他遵守的也不是世俗的逻辑,而依然是自己的判断。看到“香港佬”的时候,他第一时间就有机会干掉,但是没有。他慢慢的观察,看“香港佬”的生活。在香港佬被杀之前,问他为什么杀自己的时候,陈桂林没有说话,用枪指了指自己眉毛上的伤。但他的杀意显然也不是因为这道伤疤,而是他看到的“香港佬”对小美的欺辱。但是,如果“香港佬”要问,那就是冷冷的报复。
而对另一害,电影给了长的多的篇幅,这个故事才像是整个电影的重点。而在这个故事中,面对一个邪教组织,陈桂林一开始上当了,沉醉于乌托邦的美好,直到邪教对儿童的伤害让他察觉问题,然后发现邪教的面目,于是终于找回自己的“本心”——“除害”。在头目被杀掉之后,他离开的时候听到歌声又想起来了,于是电影最精彩的一幕上演。面对似乎执迷不悟的一群信众,他稍作警告就大开杀戒,像射杀木桩一样杀死一屋人,毫无波澜,杀累了,还要坐在舞台上慢慢填子弹。杀戮不是快意恩仇,不是惨无人道,就是“我”觉得不对,这么一群蠢人,留着坏事,杀掉干净。
杀完所有人之后,微笑着把自己交给警察,甚至在自首途中,为了保险点,还要找个人质,而且必须找熟识的警察,坚决避免死的不明不白。
其实到这里,一个杀手的自我世界就完整了。不是好人,也不是普通人,好像也不是坏人,不那么聪明,但也不笨,陈桂林的善恶很简单,但是又不清楚,可能用混不吝形容比较合适。
最后,电影又花了接近半小时的篇幅,给小美的交集故事线收了尾,点出了医生的用心和病情的真相,以及最终的死刑。其实观影时,感觉在自首后,整个故事的情绪已经结束了,后面就是回到了警匪的正常世界观。小美修脸,陈桂林流泪一段,甚至削弱了整个故事的力度,不如让这条故事线收在对”我们还会见面吗“的无声回答中。
故事构造了一个独特的杀手世界观,模糊混沌,然后把各种事件(黑社会,邪教组织)放在这么一个独特的背景衬托下去展开,从而可以给世俗的故事赋予更多的隐喻,拓展了更多观察的维度。陈桂林是这些故事的背景工具。这也是为什么电影分段明显,每一段又轻重不一。这种方式非常成功,甚至可以说,陈桂林的混沌形象不用深究,反而是他衬托下的这几个故事让人回味。
最后,特别想说一下枪的问题,从一开始使用枪刺杀,陈桂林在两次“除害”中也都坚持使用枪做最后的了结,这个设计让人印象深刻。枪既有一种直接的暴力仪式感,又有距离感,同时把杀戮从单纯的致死中抽离出来,给人一种完成任务的感觉。杀戮变得和情绪无关,而是成为”我“的世界的原则。而电影一幕幕杀戮,又因为枪的参与,似乎更为冷静,直接,短暂,只是为了达到目的,而不把故事带入暴力的情绪,可以说枪让陈桂林作为讲述故事的工具的这个任务完成的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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