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媒體與政治】(5) 風險建構的價值判斷
全球化時代下,風險訊息的傳播網路固然相當多元,但大眾傳媒的傳播力還是最高的。這種傳播平台理論上可以克服傳播中的非理性因素,但往往又並非如此。它們經常對所傳播的風險感加工,以建構或是解釋人的風險反應,讓自己成為社會風險意識的核心。在報導風險時也放大了風險的概念,增強了社會對風險的焦慮。
新聞是以建構的方式被生產出來的,有限的篇幅資源中,對於報導對象必須有價值判斷,對於報導敘事的建構與原則,則是媒體與市場平衡的結果。這些判斷與擇取(或是不擇取)的原則必須相對穩定,才有利於爭取閱聽受眾和廣告商。因此選擇一個政治立場,或是一個報導角度,或是專注某類報導題材,都是新聞媒體不得不然的。有些情況下,自認為客觀的小眾媒體,很容易被認為立場搖擺,正是這個原因。
媒體選擇報導的,未必與嚴重性、重要性成正比,報導的比重也未必。90年代被揭露的標準是「死人!我們需要死人!」就說明了媒體主張聳動、刺激受眾焦慮的內在價值。要說報導始終來自於人性,其實也沒有錯,只是不見得是正面的那部分。
同樣的問題,換個角度,也能從媒體喜愛報導與暗示責任歸屬這件事情上印證。報導風險事件的時候,媒體樂於引發爭論「尋找兇手」,即使根本沒有結果也沒有關係。報導中的各說各話,可以讓媒體看似客觀與中立,雖然這樣也讓受眾更加迷惑,但那不是媒體所關注的。它們在意的是戲劇化的衝突、情緒、憤怒與淚水,這樣產生的張力,是媒體所以獲利的關鍵。
一個風險事件是否突發、是否容易了解與接受、是否能快速成為關注焦點,這些都是媒體是否選擇報導的考量因素。
首先,突發的風險因為容易引起恐慌,容易製造危機感,對媒體的商業價值是比較高的。第二,議題能夠被受眾以自己的邏輯理解,並接受這個風險議題存在,才能順利加以操作。當然,重點是容易,至於報導內容是否真實則是另外一件問題。第三,大眾的關注度經常忽起忽落追求新鮮感,如果不能快速成為關注焦點,則新聞炒作的價值會被看得較低。
這些都與媒體表面上經常宣稱的正義或是道德、倫理的價值觀不同。事實上,即使媒體看似真的以這些標準來揀擇報導風險事件,也是因為它們選擇了接受這些標準的受眾。
再換個角度說,是受眾選擇了媒體,也選擇了媒體的報導標準,選擇了媒體報導的事件。這也就是說:媒體的報導風氣,是由社會大眾決定的,這話一點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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