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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直播间“酵素果冻”事件

最近关注到崔老师聊到“某品牌的酵素果冻产品”,他直言不讳这是个骗局,这件事情还关联到金星、罗永浩这两位国内知名人士。虽然这事在国内没有引起太大的关注,但个人还是很感兴趣的。

事情的原委比较简单:崔老师在网上买了产品酵素果冻,目的是为了改善自己的消化等功能,但是买入后很快就收到来自品牌方售后的电话、短信联络,传递的信息大概是做更多的使用建议和产品推荐。并且,他指出该产品由金星、罗永浩代言。

因为提及罗永浩,涉及交个朋友直播间,该直播间反应也相当迅速,立即通过微博发表声明,表示罗永浩老师并不是为其代言,只是售卖时进行过讲解,而且也不曾说过具有减肥功效。不过崔老师的反应速度也很快,马上又围绕该声明进行回应。目前还没有更多发展。

不知道这到底是不是骗局,也不敢妄下结论,但作为万千消费者的一员,我同样很反感当下的网络营销状况。

就比如说上述声明指出罗永浩老师只是讲解,并无代言,我觉得这样的说法相当不负责任。代言其实就是指品牌方之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商品和服务作推荐的行为,也就是说是否代言并不取决于有无所谓的合作,是注重是否产生行为。

再说说“保健品”,我觉得这东西就是很奇特的存在。入口的保健品既不是食品也不是药品,也就是说它可以宣传有改善健康方面的功效,但又不需要为此作保证,因为它不是药品。我也买过很多类似的东西,尤其是益生菌,吃过好几个牌子,真觉得那玩意就是智商税。

或许你会说觉得没用不买就可以了,但从社会角度来看,这些活跃在市场的产品的存在难道不就是一种变相的骗局么。

我也去网购平台看了各种产品的广告,几乎都会注明一排很小的字“本篇幅介绍仅科普相关知识,不作为产品功效宣传”。既然不属于产品功效,那干嘛提及这些知识,不就是赤裸裸的引导消费者购买,同时还能免责么?

CC BY-NC-ND 4.0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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