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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書會】《民主精神》與《民主崩潰》

(编辑过)
如果說Larry Diamond的《改變人心的民主精神》強調“民主價值觀”的社會傳播在第三世界國家造成的普遍政治影響力與其在各國政治發展進程中的狀態,包剛升的《民主崩潰的政治學》更關注“民主制度”在歷史上的實際運作與導致其崩潰的理論模型建構。通過對這兩本書的閱讀,既可以看到其在價值觀上的吸引力,又能感受其在制度實際運作中遭遇的挑戰與困境,有助于我们更客观的认知“民主”这一现象。
《改變人心的民主精神 : 每個公民都該知道的民主故事與智慧 》(以下簡稱《民主精神》)/ 賴瑞.戴蒙(Larry Diamond)著 ; 林苑珊譯,譯自: The spirit of democracy : the struggle to build free societies throughout the world. 2009[民98]
《民主崩溃的政治学》(以下簡稱《民主崩潰》) / 包刚升著,2014[民103]

什麼是“民主”?

某種程度上說Larry Diamond是比“歷史終結論”的開創者福山更加堅定的民主普世論者。如果說福山還會提醒第三世界國家注意優先發展國家能力,而非民主制度(即“課責制”),Diamond在《民主精神》一書中的態度用一句話概括就是“不要問民主能為你做什麼,而要問你能為民主做什麼”。其引用Amartya Sen的觀點,即普世價值的特征並非全民認同,而是“任何地方的人都認為它有價值”。Diamond引用世界價值觀調查的數據指出,全世界不同區域的人對民主制度都具有普遍認同。對於那些“民主”是特定文化或者經濟發展條件下產物的論調,Diamond指出世界上最窮的那些國家中也有相當一部分是民主國家,“如果民主可以在貧困、地處內陸、幾乎舉國信仰伊斯蘭教的國家……落實超過十五年以上,那麼民主就沒有理由無法在任何貧窮國家,甚至任何國家,落實”,而不同文化中也都能發現一些民主價值的要素存在。

Diamond也討論了民主的定義,如同世界上絕大多數研究民主的學者一樣,其讚同將民主最底線的標準定為奧地利學者熊彼得所提出的“程序性定義”,即民主是“一個可以讓人做出政治決定的系統,在這個系統裡,人們可以藉由爭取選票來取得決定政策的力量”。然而Diamond認為高標準的“自由式民主”(liberal democracy)則應包含政治參與與宗教文化自由、平等獨立公正的司法、多元的社會、對公權力獨立自主的監督以及文官掌控暴力機構等等。然而,這些內容就我個人來看,與其說是“制度”,不如說是“狀態”。如果我們承認這一點,或許我們就更加不傾向於像Diamond一樣,用“邪惡潮流”來形容他所觀察到的“民主衰退”現象。

對於包剛升老師來說,在《民主崩潰》這樣一本只專注於討論民主制度與其在實際運作崩潰機制的著作中,採用“高標準”的狀態定義肯定是不現實的。正如一個人不可能既身體健康又病入膏肓,一個國家也不可能處於“健康的民主狀態”的同時卻又面臨“民主崩潰”(書中已明確表示其理論不覆蓋外敵入侵這種特殊情況)。所以在包老師的書中,對民主只採用相對基礎的定義,即羅伯特-達爾所指出的民主政體兩個最基本的條件:相對廣泛的公民政治參與(如較多成年男性公民擁有選舉權),以及一定程度有意義的政治競爭(如選舉或國會政治競爭)。

民主怎麼了?

在《民主精神》中,Diamond感歎即使在第三波民主化已經出現時,也沒有學者看好甚至關注這樣的趨勢。Diamond的也指出,早先被認為是相對穩定的第三波民主國家,已經出現民主衰退甚至民主瓦解的跡象。Diamond以巴基斯坦為例,指出該國在政變前早已深陷法治衰敗與司法不公、社會矛盾極化、經濟不佳而造成的危機中,從而導致軍事政變無可避免。許多新興民主國家遭遇了類似但程度不一的危機,而現存的威權體制則似乎從第三波民主化中吸取了教訓,他們相互合作並先發制人地剷除任何被他們視為威脅的因素。《民主崩潰》也引用Diamond在《民主精神》中的資料指出,民主崩潰不僅僅是一個歷史現象,它還是普遍存在且正在發生的事。所以包老師認為有必要嘗試為民主崩潰現象建立一個通則性的解釋理論。

Diamond認為推動民主轉型的動力,包含了內外部因素。內部因素根植於威權統治天然的分裂危機:統治合法性依賴經濟發展。若經濟不發展,則統治者依賴收買精英維持統治,隨著可以支配的資源萎縮,其或是依賴天然資源和外部援助,或只能坐視權力瓦解。若經濟發展,且財富分配較為公平,則新興的中產階級會渴望在政治上更具影響力,社會動員因此創造出公民社會並改變價值觀,社會的組織化與利益、資源相結合,形成的力量將迫使威權統治者放棄權力。據此,Diamond論斷新加坡將在10年內完全民主化(2018年),而中國與越南將在20年內經歷民主轉型(2028年)。外部因素則包括了全球化下人們的相互接觸,世界各地民主促進力量的互動與團結、民主活動的傳播與示範效應、來自民主國家的外交制裁援助甚至武力壓力、國際社會以及各類非政府組織提供的“民主協助”(如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等)。

這些因素或可解釋為何民主轉型會在威權國家出現,卻無法解釋為何新誕生的民主體制又會走向崩潰。對此,包老師在《民主崩潰》中引用了Larry Diamond另一篇論文中提出民主政治的三個悖論,即衝突與共識,代表性與可治理性,同意與效能(1),如何妥善安排這三對矛盾的關係,是新興民主政體所需要面對的重大挑戰。包老師則在Diamond論述的基礎上,嘗試從兩個角度解釋民主崩潰的現象,即:選民集團的嚴重政治分裂,以及不合理的民主制度安排。前者導致國家發生嚴重的政治衝突,而後者使國家沒有能力去緩和、平息或解決這樣的衝突,兩者疊加最終導致民主政體走向崩潰趨勢。

《民主崩潰》第33頁

Larry Diamond當然也注意到了許多新興民主國家的糟糕表現和他們所面臨的危機。他在《民主精神》中也痛心疾首的指出,某些新興民主國家或許已經淪為“競爭式獨裁政權”。Diamond認為人類天生就傾向於獨佔權力,壟斷利益,建立“掠奪體系”。為了應對這種傾向,Diamond一方面建議建構信任與合作網絡、建立有效的治理制度、建設更有效能與民主的機構與政治程序,並促進開放的市場經濟;另一方面,他又主張通過設立更多獨立且有效運作的監督機構,和對公民社會的充分動員,對公權力形成約束。然而,正如亨廷頓早已指出的,許多發展目標相互之間存在衝突,比起同時設立多個目標,如何建立目標之間的調和機制和發展次序或許更為重要(2)。Diamond的眾多建議所設立的目標之間也是如此。如果我們不檢視制度的具體運作機制和狀況,只是單純設定更多的目標,或許我們只會迎來更多的失望。

《民主崩潰》則指出了階級分裂、宗教分裂、族群分裂和地區分裂這四種典型的對民主政體穩定構成威脅的選民分裂種類。並選擇從選民投票分散程度、重大政治議題分歧、政治暴力現象三個指標來評估選民分裂程度。在對政治制度的分析上,《民主崩潰》則從中央地方關係、選舉與政黨制度、政府內行政與立法權關係三個層面檢視民主制度的安排。在林茨(Linz)、薩托利(Sartori)、利普哈特(Lijphart)等學者的理論和研究的基礎上,包剛升將民主制度安排在以上三個層面上分為向心型離心型,其特質如下表:

《民主崩潰》第145頁
《民主崩潰》第146頁

由此,在檢視了上個世紀的民主崩潰與民主穩定的典型案例後,包老師指出在選民分裂的問題上應當注意經濟發展和現代化雖然長期來看會降低選民的分裂程度,但在發展的過程中短期而言反而可能提高選民的政治分裂程度;降低公民個體和群體之間的不平等、鞏固國家統一和民族整合的同時尊重差異和包容多樣性、在高度分裂的社會中謹慎擴大政治參與,對實現新興民主政體的穩定十分重要。在制度安排上,包老師則建議應當充分兼顧分權與集權、參與與效能以塑造有效國家能力,適度強化中央集權,選制上以多數制或多數制為主的混合制為優,政府形式上以議會制為優,謹慎對待總統或半總統制。包老師的建議十分具體而實際,然而現實世界往往比理論要複雜,我們總是可以發現很多反例,比如採取多數制和議會製卻走向民主崩潰的泰國,或是在大選區和半總統制下完成民主過渡和鞏固的台灣。另外,包老師的理論是建立在選民分裂和制度安排不會嚴重相互影響的假設上,然而支持這個假設的基礎卻是很薄弱的。自變量和中介變量之間的關係也是如此,我們也可以假設是因為國家能力不足才導致不合理的制度安排,或者因為本就存在嚴重的政治衝突才造成了選民的高度政治分裂,而非相反。

印度奇跡?

《民主精神》與《民主崩潰》這兩本書都不約而同關注了印度這個民主案例,並各自都用了一個章節做了詳細的剖析。印度經驗之所以獨特,如《民主崩潰》所言,是因其“作為一個經濟落後和文化多樣性很高的國家,自1947年獨立以來卻維持了超過60年的民主制度”。這與早前學界的“民主需要一定的經濟發展水準為前提”、“民主需要強大的中產階級”、“民主需要國民同質性”、“民主需要公民文化”等結論顯得格格不入。由此,Diamond在《民主精神》中才宣稱:“印度的發展經驗……告訴世人,一個國家不一定非得要富裕、工業化、都市化或具備高識字率,才擁有發展、支撐民主的特質。”

在Diamond看來,印度之所以能長時間維持民主,與印度文化重視政治宗教包容和廣泛的辯論沉思、建國領袖的價值觀和模範、殖民時代開始公民社會的活躍、強勁的政黨體制、聯邦主義藉由分權對衝突的緩解、對弱勢群體的保障名額制度、法治的建設、民主自身的公正運作與漸進式的深化等等密切相關。包老師在《民主崩潰》中則指出,從選民分裂的角度看,印度社會雖然分裂程度很高,但其經濟發展緩慢、工業佔比較低、城市化也很緩慢、識字率也較低,導致其早期政治動員並不充分,政治受精英影響較大,社會分裂不會很快轉化成政治分裂。但隨著印度經濟發展與城市化深入,選民的政治分裂跡象也呈上升狀態。從民主制度的角度上看,印度是明顯的向心型民主政體:中央集權、議會制、簡單多數的選制。包老師指出印度憲法將多數權力都授予了中央政府,甚至包括了憲法中未列出的權力,且中央政府可以在某種緊急狀態下接管地方邦政府的政治權力,重要的稅收和財政也掌握在中央政府手中。正是這一系列的向心型民主制度安排,使得印度能夠維持民主體制大致上的穩定。然而包老師也注意到印度自90年代以來在政治制度安排上的地方分權傾向開始增加,隨著印度選民的政治分裂增加,印度民主政體的穩定在未來可能遭遇更大的風險。

書籍評價

台版的《民主精神》由天下文化出版,翻譯上有少量十分明顯的錯誤,比如講印度入侵東帝汶、講印尼時蘇卡洛與蘇哈托傻傻分不清楚,講是趙紫陽之死引發了六四運動(應為胡耀邦)、還有個別論述與上下文明顯衝突,讓人很難相信這些是作者的原意。不過本作論述覆蓋面還是蠻廣的,對世界各地的民主發展都有所點評,當然其受意識形態的影響也較大。相對而言,《民主崩潰》為母語作者,用語相對嚴謹與學術化,直率、緊湊和累贅感並存。作者比較專注於討論核心主題與理論建構,且討論集中在其所選擇的個別幾個關鍵案例上。

總體而言,兩本書都推薦一讀,相信不同地域、不同政治立場的朋友都能從中有所收穫。



(1) Diamond, L. J. (1990). Three paradoxes of democracy. Journal of democracy, 1(3), 48-60.

(2) Samuel Huntington, “Goals of Development” in Huntington and Weiner,eds., Understanding Political Development, 1987, pp. 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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