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白眼
翻白眼

比较文学博士在读,口译员。

华夏民族与昭君出塞

【墙内赛博死亡存档。首发于2020年3月1日,于次日被删】

写这篇文章是回答后台一个读者的问题。TA说,最近大众对《外国人永居条例》产生了强烈反感,不明白许多“非我族类”的情绪是如何产生的。之前相关的讨论其实已经很多了,但今天一早起来,发现这个条例引申出的舆情又发生了让我大吃一🐋的变化,索性从各个角度聊一下我的看法。一言以蔽之,该条例(包括在简中互联网上任何的社会新闻)引起的愤怒、反对与令人啼笑皆非的舆论浪潮,均与糟糕的人权状况有紧密的联系。

首先,从读者提问的角度来看,这种舆论反弹毋庸置疑有强烈的民族主义成分在。我大概看了一下条例的具体内容,其实与世界上其他国家的永居条例没有太大的出入,基本围绕学历、薪资与资产状况设定永居门槛,以保证获得资格的是相对高素质的人群。其实我个人认为在人口老龄化的大背景下,开放外国人永居是一个必然趋势,是引进高素质劳动力并填补国内劳动力缺口的有效方法。对此条例的民粹式愤怒其实是极为肤浅粗暴的条件反射,是长期以来宣传机器煽动所导致的对“外族”的无意识敌意。这种思维其实之前也在别的文章里解构过了,说白了就是一方面内化了“外敌入侵”的殖民想象,一方面又极其狭隘地唯血统论,鼓吹华夏中心主义之流与纳粹无异的价值观。可以说“外族”已经成为了这些民粹分子的G点,一碰就嗨,语境是什么对他们来说并不重要。

另外,这种民粹话语在父权主义的加持之下带起了另一波极其匪夷所思的舆情。在这里先补充个背景。国家发改委所长杨宜勇此前接受了一个采访,采访稿里有如下词句刺激了广大民众:“杨宜勇建议引进移民”、“大力鼓励留学生和女大学生联姻”、“华夏大地成为非洲人又一故乡”。后来经人考据,这些采访稿内容为断章取义、歪曲原意拼凑而成,大家可以点击这里看我找到的一篇考据文。我在这里就先不对杨宜勇和那篇乱来的采访稿发表评论了,让我们来看一下因为杨宜勇一事而爆发的网络舆论,有刷微博的朋友应该有被一系列如下言论闪瞎眼:







同学们,瞎了没有?反正我瞎了,感觉自己智商受到了侮辱。上图每一句话截出来都可以让我吐槽吐成一本十日谈。在这里再总结一下槽点:

1. 物化女性。男性对女性的物化是一个历史余毒了,借民族主义之名的男性凝视与恶臭想象更是肆无忌惮。但让我震惊的是女性的自我物化也如此严重,请问什么叫“国家不要我们了”?“我只属于中国男孩子”?敢情你就只是件物品,别人可以随意丢弃或拥有?请问你们的主体性到哪去了?为什么都已经2020年了,还是会有人不明白谈不谈恋爱、跟谁谈恋爱完全是个人的自由选择,个体也永远不“属于”另一个个体?

还有看看最后一张图,所谓的“中国男孩子保护女孩子”在女性权益得不到保障的情况下完全是扯淡。什么时候女性不会受到职场歧视,不会被性骚扰,女医护的安心裤不会被分拨给男医护,家暴求助不会被“调解”,你再来跟我说“保护女孩子”。另外,姑娘们,不要指望别人对你的保护,惟有自己保护自己是最有用的。世界上没有什么比一个独立完整的自我更强大。

2. 民族主义。这点就不赘述了,太过明显。尤其在上述话语里面,男性的民族主义情绪是以女性为媒介传递出去的。民粹男性对“外敌”的敌意就是“不能让黑人/洋鬼子抢走我们的女人!”

3. 语言的溃烂。上述情绪表达的语言载体均呈现出极端幼齿化的倾向。“别哭,乖”和“不怕哦我们来保护你”完全就是跟三岁幼童交流的语汇。中文复杂、精密的语言系统在这里被简化到渣都不剩,只留下一堆残缺破败的低龄化表达。不是说低龄化表达有错,但将幼儿语言在成人交谈里大范围地运用,实际反映的是语言背后的巨婴人格,以及不把对方当作完整的人的思维模式。低龄化语言同时也是粉圈话语的一个重要特点,在粉圈影响力外扩的情况下溢出到其他使用场景。但粉圈话术的核心就是整齐统一,合乎标准,建构集体身份并抹杀个体存在,低龄化的语言是粉圈生态的一种话语规则。当这种话语规则外溢,同样也在外溢的是自我矮化的人格特征和压抑自我、集体至上的身份建构。话语参与思维建构,低龄、残缺的话语习惯无法培养出健全的公民,只能孵化主体性失散、无法独立思考的巨婴。

4. 文化环境的逼仄。大家十几岁的时候都挺中二的,都说过不少傻话,但如果条例通过就要坠楼的那个……不好意思这个年代已经没有人会给你修贞洁牌坊了啊!为什么现在的青少年会有这种远古的烈女想象啊??基本上十几岁时的中二言论都与当时所摄入的文化产品成正相关。我想想我中二的时候顶多就是四十五度仰望天空明媚忧伤一下啊,现在这种血溅白绫的想象到底是哪来的……现在的文化环境本身已经很逼仄了,墙的加高会让言论极化愈发严重,文化产出为了“安全”也日趋简单粗暴。虽然无法确定这种烈女想象的源头在哪里,但一定或多或少与当下的文化生态有关。

好了,槽暂时吐到这里。有点扯远了,但也可以看到《永居条例》所牵扯出的一系列联动问题。接下来回到《条例》本身。其实我也部分认同有一些反对者对条例不满的理由,即对给予外国人的“超国民待遇”的反对。但其实正如周玄毅老师所说,“生育自由,购房自由,外汇自由,家庭伦理(一人永居惠及全家)......与其说《外国人永居管理条例》本身有很多漏洞,倒不如说,它暴露出来了很多漏洞。”很多所谓的“超国民待遇”,本身应该是我们应得的,正当的人身权利。但我们的个体权利在当前机制之下早已被无限挤压,以至于一般普世的“人权”也成了“超国民待遇”,成了“特权”。有人在反对条例的时候喜欢拿丢东西做例子,比如国人的自行车被偷了,警察往往敷衍了事,但是外国人丢了东西,就会得到妥善的回应,甚至出动更多的警力帮忙寻找。这种事例其实不能用“外国人有特权”来简单概括,而是应该为民服务的机构并没有正确地履行其职责。真正应该追问的,不是“为什么外国人会有特权”,而是“为什么有关部门与机构可以长时间忽视正当的公民权利与需求”。一味地往民族主义方向去愤怒,其实是搞错了重点,也顺了某些人的意。“低人权优势”不是一种值得自豪的“制度优越性”,只是一个压榨与剥削的幌子。

话就说到这,我们下次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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