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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進黑鏡未來學】新AI科技如何讓公司監控員工一舉一動?

喜歡利用新科技監控個人的不只是政權,還有公司老闆。「監視員工」絕非新鮮事,公司的防盜監控鏡頭瞄準的往往不只是小偷,還有員工——在老闆眼中,偷懶的員工無疑於小偷,偷走了公司資源。但疫情令不少公司員工 WFH,這增加了公司監視員工工作表現的難度。科技公司彌補了這問題,它們開發出更先進的監控軟件,配合 AI 技術,令老闆隨時知道員工在工作時間上的各種活動。

喜歡利用新科技監控個人的不只是政權,還有公司老闆。

「監視員工」絕非新鮮事,公司的防盜監控鏡頭瞄準的往往不只是小偷,還有員工——在老闆眼中,偷懶的員工無疑於小偷,偷走了公司資源。

但疫情令不少公司員工 WFH,這增加了公司監視員工工作表現的難度。科技公司彌補了這問題,它們開發出更先進的監控軟件,配合 AI 技術,令老闆隨時知道員工在工作時間上的各種活動。

Worksnap 便是這類軟件,它可以定期截取電腦屏幕,計算員工每分鐘點撃滑鼠和打鍵盤的次數,甚至能夠存取電腦攝像鏡頭。FT 就曾報導,一位遠在美國的老闆,稱自己使用這軟件找到並解僱了一名工作時間在 Facebook 聊天的菲律賓員工。

不只 Worksnap ,還有 Google Workspace、Microsoft Teams 或 Slack 等愈來愈多公司使用的工作軟件,也有類似功能,可以為上司提供你什麼時候上班打卡、使用了他們平台進行多少次通話。

有些附有「運動傳感器」和「咪高峰」功能的程式,甚至可以從聲音和你的細微活動,分析出你自己也未必知道的個人信息,包括休息時間、疲倦度、情緒和工作效率。

《經濟學人》便提到,現時最新的 AI 技術,水平高到可以追蹤幾乎所有信息,包括你從打電話時發出的聲音,打鍵盤時的速度和力度,得知你的情緒是焦躁還是憤怒、從而評估你的生產力和精神狀態。

對於員工來說,聽到這些資訊,無疑毛骨悚然。

根據 2018 年美國資訊科技研究公司 Gartner 調查,美國 239 個大公司,有一半以上使用了新技術軟件,監視員工,其中包括分析 email 及社交媒體的信息、檢查工作會面和通話,甚至收集生物信息。最新調查更顯示,有 10% 大型公司使用了間諜軟件,並估計這數字將在三年內提升至 70%。

由於香港缺乏這方面的關注度與調查,無法得知有多少本地公司可能在員工的公司電腦偷裝間諜軟件,或使用了工作軟件進行監視;

但今年 2 月 01 新聞報導過,深圳一間公司使用了一種監視系統,只要員工使用公司電腦上網,所有網上活動都會給公司知道,包括即時對話軟件上發出的所有信息內容。

在美麗新香港底下,香港遲早會與大陸睇齊,加上政權也喜用 AI 技術監控人民(例如早前安心出行被揭發有人臉識別模組),也可能刺激公司更任意使用這些監控技術。

站在老闆的角度,監控員工工作可能具有正當性,「工作時間就應該工作」,這些軟件能有效對付專門浪費公司資源、慣性「蛇王」的冗員。有些工作監視似乎也有合理性,例如確保建築工人的裝備和行為符合安全規格,或者跟蹤投資銀行的交易員以防止內幕交易。

然而,沒有打工仔喜歡監視。

員工可能擔憂,公司為了提高生產力,會訂立出苛刻的工作條件,並用技術監控他們是否完成任務。雖然也有相關技術是用來測量員工「疲勞程度」,讓公司可以給予員工適當休息,以維持工作效率。因此,這很取決於上司的使用方式。

公司使用這些監控技術,也可能適得其反,因為這會增加員工的不信任,令員工歸屬感下降,尤其優秀員工往往渴求自由度,跳槽機會更大。另外,《經濟學人》稱,許多研究顯示「過度的個人監控」與「高度壓力」相關,很可能會破壞員工的工作效率。

但比起上述兩點,更大問題在於「私隱」。

員工可以利用自己私人電腦或手機上網,試圖避開對公司電腦的控制;但監控軟件仍然收集他們的各種個人信息,包括社交媒體上的活動,以及最為敏感的生物信息(例如眼球掃瞄和聲音紀錄);若在家工作還必須啟動公司電腦的攝像鏡頭,介入員工的私領域;即使回到辦公室工作,公司也可能禁止員工在工作時間使用個人手機,迫使員工時時刻刻受嚴厲監視。

今年 3 月,台灣清華大學曾在專頁上發佈貼子,指研發了一項「AI 鷹眼」,可以通過「人臉辨識、眼動追蹤技術、滑鼠軌跡及音訊」,判斷一個考生有無作弊(例如眼球有無移離電腦螢幕,以判斷有無偷看書本或筆記作弊)。

這帖子被大量台灣網民批評,指台灣國立清大與中國清大接軌;校方不信任學生之餘,還利用專制的方式監控自己學生。最終校方刪文,但相關報導仍然存在,技術也可能存在。當時書生注意到這帖子,尤其覺得荒謬的是,為何校方有權收集學生的生物信息?

然而,不論是考生或員工,都很難拒絕上級的決定。私隱的問題只能依靠法律監管。《經濟學人》提到,最近美國紐約州推出一項新法律,公司若使用電子監控,必須提前告知員工,並明確列明需要訪問他們哪些數據;但這項法律仍遠遠不足夠,因為它只保障了員工的「知情權」,而非「私隱」。

《經濟學人》稱,在網絡線上工作和疫情時代,工作和家庭之間的界線越來越模糊,這意味著「影像及其他入侵性監控工具」,正不斷侵入員工的個人生活、社交媒體賬戶和私人設備,是時候要開始在法律上「劃線」,確保員工的私隱和公司的利益能夠合理取得平衡。

回過頭來,香港這方面的討論和法律仍然相當落後,加上威權政體愈來愈傾向使用監控工具,可預計這方面的立法會變得異常困難,或者立了法也根本起不到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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