煮鶴焚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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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群學】階層式與扁平式


(太初庚子八月三十;藏歷鐵鼠八月三十;希吉來歷一四四二二月廿八)(九月十一)

非專業者對於一個組織體(或者法人、或者人體)的內部想象,通常是金字塔結構。在這種階層式理解之中,手握權柄之人(或者實際控制人、或者腦)可以對任何事務作出任何決策,上傳下達、如臂指使,號令一出、莫敢不從。

但顯然,這種理解與事實矛盾。

常見的策略是,承認手握權柄之人能力有限。那麼,權力者能控制到誰?他的權力範圍究竟多大?權力強度和權力深度不同,會造成何種影響?例如,權力者可以控制中央,但地方不領天命。那中央的「地方」和地方的「中央」,又是何種樣態?

實際上,更有效且更務實的策略應當是,對組織體作扁平式理解。

組成組織體的任何一個具有明確邊界和自我思想的成員,均是可以影響組織體運轉的主體。每個主體能夠進行交往的主體數量有其現實性限額。例如,一個人的密切社會聯繫為一百五十人(即鄧巴數),工作中的有效合作人數上限大致為五到六(需要證明)。理想的群落單元應當將其人數控制在六人,組合數(六,二)為十五。已經非常複雜了!如果再考慮「我看人看我」原理,那就至少三十。組織體是否能運轉良好並發揮實效,就看這一個個群落。所謂扁平式的改革,並非沒有領導、不講核心,而是重視每一個人的主體性和創造力。只有承認主體性,才能為創造力的實現營造良好的環境。

(庚子丙戌壬辰。諸行無常、諸漏皆苦、諸法無我、涅槃寂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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